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刚刚发布!藁城区最新通告!

法律人2023-06-03 21:39:250

关于规范城区非机动车停放秩序的通告

目前,我区城区范围内非机动车停车位已施划完毕,为进一步规范非机动车停放秩序,营造和维护整洁优美、文明和谐的城市环境,保障市民群众交通安全和出行便利,深入推进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石家庄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现就规范城区非机动车停放秩序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在已施划非机动车停车位的路段停放自行车、三轮车、电动车、代步车等非机动车时,应停放在非机动车停车位内,车身方向与地面标识一致,排列整齐。

在暂无非机动车停车位的路段停放非机动车时,应车头指向、贴近临街建筑物、构筑物集中停放,停靠整齐,不得与机动车混杂停放,不得压占主路面、人行道,不得压占盲道、绿地、消防通道。

沿街单位、商铺要按照“门前三包”责任制要求,严格落实主体责任,规范停放自有车辆,引导顾客、访客等非机动车骑乘人在指定区域有序停放,对责任区内非机动车乱停乱放行为予以劝阻,对乱停乱放的非机动车及时进行规范,对违法停放影响道路交通安全的,由城管执法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依法处理。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设置隔离柱、地锁或者放置其他障碍物,违规占用公共场地,阻碍他人停车、通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违规占用非机动车停车位或阻扰他人正常使用非机动车停车位,否则,将依法依规予以处罚。

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将进一步加大巡查力度,严格履行非机动车乱停乱放执法职责和“门前三包”责任制监督职责。对于违规停放非机动车行为,责令当事人及时改正,拒不听从管理的,将依法处以罚款或拖移车辆,对阻挠、干扰依法执行公务的,移交公安机关严肃处理;对落实“门前三包”主体责任、管理责任不力,造成非机动车乱停乱放问题的,将视情予以曝光、处罚、追责。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石家庄市藁城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3年3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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