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卖淫违法,但是“养小三”呢?
在这个浮躁的社会,卖淫嫖娼、“小三”的事件屡屡发生。也有很多人质疑?
观点一:为什么卖淫是犯罪,但是“养小三”就没有法律强制约束呢?
他们认为都是为了钱财出卖自己的肉身的性交易,只是时间上一个是短期的,另外两个是长期的。
但是无论是短期还是长期,这两种行为都对社会的稳定和家庭的和谐稳定造成非常大的负面影响,而破坏力后者更强悍。
但是我们回到现实
卖淫会被法律严惩,而且是在中国的刑法第358条中清清楚楚,“小三”却没有刑法上的严惩,故而有很多贪官污吏会以“小三”不以“主人”自居而被嘲笑。
观点二:有人说不是卖淫也好“包小三”也好都是双方自愿行为,他们应该都和“小三“一样无罪。
接下来我们从两个角度来看看,这两者之间关系以及为什么一个违法一个不违法。
一、法律层面
什么是卖淫?
新华字典里面是这样解释的:卖淫是指女性为了获取财物向不特定的男子出卖肉体时发生的性行为,但是卖淫还有发散性的范围。
所以当我们翻开刑法第358条,你一切的疑惑都会在这一刻豁然开朗。
刑法第358条中是这样定义的:
【组织卖淫罪;强迫卖淫罪;协助组织卖淫罪】组织、强迫他人卖淫的;组织、强迫未成年人卖淫的;为组织卖淫的人招募、运送人员或者有其他协助组织他人卖淫行为的。这三种情况。
注意文中一个字“他”,是单人旁的,所以说提同性卖淫也是卖淫。
二、社会层面
1、两者都涉及到“性”。
无论是卖淫还是小三都不可避免会有肉体上的接触。且一切都是为了钱或物。
卖淫必须向对方给钱。
而小三却是要通过钱、首饰、车、房等等你可以看到一些有价值去来维持这种关系。
2、除去钱财物之外的其他行为
在卖淫卖淫中,嫖客的目的是通过性行为来满足自己身体上的欲望,卖淫者的目的是通过提供性服务来获取营利为目的的;且无论婚否。
“小三”不仅仅只是与对方发生关系,也有的不仅仅是为了钱,有情感和精神上的沟通和交流。“小三”是指对已婚对象的行为。
3、自身安危的不同。
卖淫嫖娼的对象不具体,容易发生不洁性行为,卖淫嫖娼更容易传染梅毒、艾滋病等各种疾病。且容易发生更进一步的犯罪行为。
结语:
古人云:百善孝为先,万恶淫为首
无论是哪种行为对都会挠乱社会风气,社会治安,伤风败俗,败坏道德伦理;制造家庭矛盾,破坏和谐家庭生活,给家庭带来严重伤害;对自己的人生事业工作名誉带来巨大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