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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伙成员“洗黑钱”时私自截留56万元,“反正这钱也不干净,他们肯定不敢声张​”

法律人2023-06-13 03:51:060

办理4张银行卡交给对方,当即就能拿到4000元现金,如果还愿意继续合作,帮忙收购更多银行卡,做做“跑分”生意,还能挣到更多。这种“易赚钱的买卖”一度在一些年轻人中蔓延。

这种看似“没干什么”“啥也不知道”的生意,其实是一些犯罪链上的重要环节。

从出卖银行卡到参与“跑分”

今年27岁的朱伟业,是山东省邹平市码头镇人,中专肄业的他找工作四处碰壁后,来到邹平市某铝厂打工。

看着银行卡里微薄的工资,他总是想起家中患癌的父亲,想多挣钱补贴家用,烦躁的他时常满脑子想的都是怎么才能挣快钱、挣大钱。

2020年8月中旬的一天,住在邻镇、比他小两岁的小学同学张智慧找到他,并提出邀请:“我这有个兼职的活儿,你干不干?想干的话,明天来找我。”朱伟业立即就答应了。

次日一大早,朱伟业按照张智慧的嘱咐带着身份证,跟着他来到邹平市某写字楼的一间日租房内,不大的屋子里有五六个人,一个年轻小伙子在电脑上飞快地敲击着键盘,一旁盯着的居然是朱伟业的老熟人韩超。

37岁的韩超家住淄博市高青县,几年前,他曾领着朱伟业干过“引流”帮人上热搜的活儿,后来因挣不到钱,干不下去了,没想到今天在这儿又碰上了面。朱伟业知道韩超此人心思活络,心里忍不住泛起了嘀咕:“不会是干违法的事吧……”

韩超一边热情地招呼着朱伟业,一边让手下人毛聪拿过朱伟业的手机,扫描了一个二维码,下载了一个软件。

接着,在毛聪的要求下,朱伟业先后办理了4张银行卡,都交给了韩超,当即就拿到了4000元现金。随后,朱伟业被安排盯着一台电脑,以便及时发现流入银行卡的钱。

慢慢地,朱伟业熟悉了工作流程,看着毛聪等人在电脑上熟练地买卖虚拟货币“跑分”,每天领着不知道从哪儿来的几百元钱,他也眼红起来,干脆什么也不问,加入了“跑分”行列。

资金池里“黑吃黑”

早在2014年,张智慧在某工厂打工时就结识了当时的工厂小领班韩超。韩超比张智慧大了10多岁,两人很聊得来,韩超就把张智慧当弟弟带,工作和生活上都比较照顾他。

后来,厂子效益不好,二人索性离职结伴闯荡。不久,他们和刚退伍回来在家待业的毛聪熟悉起来。

2020年初,韩超通过他人结识了自称来自台湾的富商高德友,高德友很能忽悠,向他们推介一种网络生意,说是安全可靠,保证能赚大钱。高德友说得天花乱坠,让贪心的韩超跃跃欲试。

随后,韩超和张智慧、毛聪在高德友指示下,招募人手,搭建了一个专门用于购买虚拟货币的网站平台。韩超负责联络高德友,张智慧负责在电脑上操作网银转账,毛聪负责招人四处收购银行卡“四件套”(银行卡、U盾、手机卡和持卡人身份信息)。

毛聪很快将同村的杨松、马涛、李俊强、刘冬冬等人陆续招募进来,他们与朱伟业一样,先是各自办理银行卡寄给上家,以表忠心,拿到一些报酬,接着向熟人或租或买银行卡,逐步发展到组建名为“兼职”的微信群,向陌生群众大量收购银行卡,并按照层级领钱。

在这个团伙中,最顶层的员工是由上家发工资,其他层级的人则是按照收购银行卡的张数拿不同的提成,这样收卡人多劳多得,卖卡人仅需要提供银行卡、U盾、手机卡和持卡人身份信息,一套银行卡就能拿到800元到2000元不等,吸引了不少人争相前来卖卡。

截至2020年11月20日案发,该团伙控制的已查明涉案银行卡就有100多张。

案发后,在被问及怎么挣钱时,毛聪回答说:“上家给我们的报酬有两块:一块是我们直接把银行卡卖给他们,按他们实际使用的银行卡张数付款;另一块就是我们用收购来的银行卡‘跑分’给他们洗钱,按照银行卡走流水的多少,给我们提成费用。”

毛聪还说:“银行卡流入流出的钱过于频繁会被封,我们基本上是用一张扔一张,所以对银行卡需求量很大。一开始,是韩超用skype软件(一种即时通讯软件)直接和上家联系,给我们发钱,他被抓后,张智慧顶替韩超的位置和上家联络。上家把报酬打到我提供的一张银行卡上,我再按提供的银行卡张数给杨松、马涛等人发提成报酬,剩下的钱,我和张智慧再分。”

就这样日复一日,眼看着银行卡里流入流出的数字日益巨大,张智慧和毛聪等人对上家给的那份酬劳不再满足,此时,也传来了韩超在内蒙古落网的消息。

他们觉得韩超已经被抓了,相关部门查得严,不如避避风头,先把“生意”停一下。他们就商量着私下截留一笔钱分了。

他们觉得,“反正这钱不干净,少笔钱,上家肯定不敢声张,只要我们自己咬紧牙不承认,上家也拿我们没办法”。就这样,他们几个人很快就敲定了“黑钱”细节。

不久,当有网银提示有笔56万余元的钱到账时,兴奋的毛聪就麻利地把钱拆分、转移至手中掌握的10多张银行卡中,他转了一层又一层,甚至借助支付宝账户、微信账户的转入转出,多次混淆资金来源,最后分10多次利用银行的ATM机提取了现金。

上家发现钱没了,当然会追问。面对上家接二连三的责问,他们合起伙来装无辜,以银行卡被风控、自己不知情为由不停搪塞,上家也是无计可施。这次“偷钱”的成功让他们念念不忘。

几个月过去了,他们觉得风平浪静了,分到手的钱也挥霍一空,不安分的毛聪、张智慧换了一间日租房,又凑在一起,招募了一些人,准备重操旧业时,却被早已掌握线索的民警抓了个正着。

由此,这个专门操纵大量银行卡、拆分资金,再从特定App搭建的虚拟平台上转换成虚拟货币,借机完成赃款转移的犯罪团伙被警方连窝打掉,7名成员均落网。

涉案金额464万余元

2021年4月,公安机关以张智慧、毛聪等7人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非法提供信用卡信息罪、盗窃罪移送滨州市惠民县检察院审查起诉。

为精准惩治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彻底斩断这条灰色资金链条,检察官查阅了大量资料,研判了附近地市作出的相关判决,多次与侦查人员就打击电诈犯罪的刑事政策、犯罪嫌疑人所起的作用、行为方式和法律适用进行深入沟通,对罪与非罪、此罪与彼罪的界限达成共识,及时引导侦查人员调整侦查方向,将该案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

关于涉案行为的定性,检察院总结出可行的意见:一是收购并出租或出售个人及他人名下银行卡,为电信诈骗分子提供支付结算帮助的行为,认定为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

二是收购他人名下银行卡并出售,但上述银行卡中流入流出的资金未查到涉及电信诈骗犯罪的,依据收购银行卡的数量认定为妨害信用卡管理罪;

三是专门为诈骗犯罪团伙提供资金转移通道,形成较为稳定协作关系的,认定为诈骗罪的共犯;

四是多次利用银行卡为电信诈骗分子收取赃款的“跑分”、“洗钱”行为,依据被害人被实际骗取的数额,认定为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

五是以实际取得财物的手段来区分,在银行卡中“黑吃黑”截获上游犯罪赃款私分的行为,认定为盗窃罪。该意见最终也得到了法院的认可。

随即,公检合力,利用公安部反电信诈骗数据大平台筛选出涉案银行卡中所有被害人材料、调取印证被害人陈述的涉案银行卡交易明细等书证、佐证被害人被骗的证人证言等,梳理出张智慧、毛聪等人为犯罪分子转移赃款高达464万余元,盗窃流入银行卡内的资金56万余元。

经过两次退补侦查,惠民县检察院起诉书认定,被告人张智慧伙同毛聪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伙同他人盗窃他人财物56.5万元,数额特别巨大;

两人明知系犯罪所得,仍大量收购他人银行卡帮助犯罪分子转移财物共计464万余元,情节严重。其中,毛聪明知他人利用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仍出售自己名下2套银行卡为犯罪分子提供支付结算帮助,情节严重;

被告人杨松、马涛、李俊强、刘冬冬明知他人可能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仍贩卖自己及他人名下银行卡为犯罪分子提供支付结算帮助,情节严重;被告人朱伟业明知是违法犯罪所得,仍帮助他人转移赃款7.5万元。

因韩超被外地公安机关抓获另案处理,2021年9月15日,检察院以被告人张智慧涉嫌盗窃罪、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被告人毛聪涉嫌盗窃罪、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被告人杨松、马涛、李俊强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朱伟业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向法院提起公诉。

对向马涛贩卖自己名下银行卡2张的刘冬冬,检察院认定为犯罪情节轻微,经过公开审查听证程序,做出了相对不起诉决定。

2021年11月1日,惠民县法院经过开庭审理,对毛聪、张智慧数罪并罚,分别判处有期徒刑十四年和有期徒刑十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16.8万元和罚金15万元;认定杨松、马涛和李俊强均构成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分别判处期徒刑一年六个月至六个月不等,并处罚金1.5万元至1万元不等;认定朱伟业明知是犯罪所得而予以转移,构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二年,并处罚1万元。同时将在毛聪处扣押的已查明来源的盗窃所得7.3余万元退还被骗单位。

宣判后,被告人毛聪、张智慧以量刑过重为由提出上诉。近日,滨州市中级法院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文中涉案人员均为化名。本文有删减)

来源:原创 卢金增 范晖 方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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