痛心!4楼起火致5楼住户3死2伤,问题出在什么地方?
7月8日凌晨1时许,贵州省贵阳市南明区绿苑小区一居民楼发生火灾。火灾发生地为四楼,五楼的5位住户中,3名未成年人因窒息、呼吸道烧伤而死亡,2人受伤。
11日,九派新闻记者联系遇难者家属黄女士,对方称遇难者为她的大儿子(16岁)、小儿子(10岁)、外甥(7岁),两名伤者为她的婆婆和侄女,正在重症监护室内接受治疗。
黄女士称,7月8日凌晨1时,她和丈夫还未回家,接到侄女的电话,其侄女称“房间内烟雾很大,看不清,楼道里也都是火和浓烟。”
1:20分左右,黄女士和其丈夫回到小区,并带人上楼灭火。1:25分左右,消防队到达现场,一分钟之内将火势扑灭。
据了解,火灾发生地点为4楼401,消防员赶到时未发现屋内有人。5楼屋内无明火,5人均昏迷不清,倒在地上,后消防人员将他们救出送医。
在医院急救半小时后,医生宣布三名未成年人死亡,诊断死亡原因为窒息、呼吸道烧伤。而黄女士的侄女和婆婆两人受伤,送至重症监护室接受治疗。
黄女士称,7月8日凌晨1时发生火灾时,其侄女打电话说该栋处于停水停电的状态,“一般停水会接到通知,但是当天晚上停水并没有接收到通知,而且消防水阀也没有水。”
黄女士还称,小区内的消防通道两边划了停车位,平时用作私家车停放,如果有车辆停放不规范,或者车辆数量过多,就很容易导致消防通道堵塞,当天消防车和救护车赶到时,都遭遇了堵塞。
事故发生后,黄女士前往派出所报案。据报道,燃烧物已经送到成都去做检测。7月12日,黄女士称,检测结果还没出来。
贵州消防总队称火灾事故的具体原因尚在调查之中。贵阳市望城派出所称,目前案情还在后续办理中,4楼的两位住户已依法被公安机关采取相关措施。
事故发生后,有网友指出该小区经常有起火事故,且消防通道堵塞为常态。
事件解读
1、火灾发生在401室内,未导致人员伤亡。这说明401室的人员及时发现了火灾,在未能将火灾扑灭的情况下,从户门跑出,并成功脱险。
2、5楼室内进烟,人员3死2伤。从媒体描述“房间内烟雾很大,看不清,楼道里也都是火和浓烟。”5楼户内进了烟,并且5楼户内的人打开自己家的户门,发现楼道里有烟和火。这有两个可能,一个可能是5楼的窗户可能没有关,4楼失火后,烟从窗户外泄,向上通过5楼敞开的窗户进入5楼户内,因此5楼发现房间内烟雾很大;401户人员逃生之后,未关闭户门,导致烟气进入楼梯间,因此5楼人员开门想往外跑时,发现“楼道里也满是火和浓烟”。在屋里到处是烟的情况下(注意5楼室内并未过火),5楼的人被困在烟中,最后3死2伤。
3、类似的火灾悲剧如何避免?笔者认为,5楼户内如果安装了火灾报警器,当窗户进烟的时候就发出警报,人起来后关闭窗户,基本就没有事了;如果还继续进烟的话,可以关闭卧室的门,形成一个相对封闭的防烟空间,打119等消防队来救;401的人在逃离时,关闭户门,烟不进入楼梯间,那么5楼的人就可以通过楼梯间向下疏散逃生,也可能不会死伤。
这起火灾真是个悲剧,4楼的人极可能因失火(导致人员伤亡)被追究刑事责任、民事责任,5楼的人因缺乏事先防范措施而导致了死伤。
4、还有一件事要提醒。黄女士和丈夫已经接到侄女电话,说家里情况危急,黄女士和丈夫却未在第一时间回家救人,也未将此消息告诉消防队,而是带人去4楼灭火,等到消防队到来将4楼的火灭火掉之后,才去救5楼的人。火灾中,灭火并不是最重要的,救人才是,先想到人是关键,这个教训要汲取。
住宅物业消防安全管理要点
1、消防车道管理:
保障消防车道设置符合消防技术规范要求并保持畅通,保障消防车作业场地不被占用。
消防车道的净宽度和净空高度均不应小于4.0m(注意,小区地面进出口设置的道闸不符合要求的要及时进行整改)。
转弯半径应满足消防车转弯的要求。
2、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管理:
要确保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对于疏散走道、楼梯间内堆物要告知清理,拒不清理的可上报消防救援机构处理,也可直接诉至法院。
3、消防设施管理:
确保消火栓系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最不利点压力符合设计要求,室外地下管网老化要及时更换维修。
自动报警设备要确保设备处于伺机工作状态,报警设备防尘罩要摘除,每年要对设备报警位置、报警性能进行测试,确保能及时报警。
定期对疏散标志灯、应急照明灯具进行放电维护,确保电池应急供电时间符合设计要求,损坏灯具要及时更换。
楼梯间常闭式防火门要保持常闭,顺位器、闭门器无丢失损坏。
地下室及商业区设置的防排烟设施要按照消防设计布局进行全面检查,管道封堵不严的要进行封堵,确保排烟性能。
其他消防设施按标准进行维护,确保消防设施性能。
自身不具备维护能力的,要委托有资质的消防技术服务单位进行维护保养。
消防设施不能正常使用,小区发生火灾,开发商、物业要承担赔偿责任。
4、电缆井、管道井管理:
上下层缝隙,与本层周边缝隙要使用防火封堵材料进行封堵,内部弱电及智能化设备供电线路敷设要规范、穿阻燃管,不要私拉乱接电线,电线要使用阻燃国标线材,专业电工敷设;电缆井、管道井内不要堆放可燃物品,门要上锁,防止被其他人堆积可燃物。
5、外墙外保温部位、屋面、及一层公共区域管理:
设有建筑外墙外保温系统的在主入口及周边相关显著位置,设置提示性和警示性标识,标示外墙外保温材料的燃烧性能、防火要求。
外墙外保温系统破损、开裂和脱落的,应当及时修复。
外墙外保温系统施工时,采取必要的防火隔离以及限制住人和使用的措施,确保建筑内人员安全。
禁止在其建筑内及周边禁放区域燃放烟花爆竹;禁止在其外墙周围堆放可燃物(首层、裙房屋面、顶层屋面可燃物都要及时清理)。
与外墙和屋顶相贴邻的竖井、凹槽、平台等,不应堆放可燃物。
对于使用难燃外墙外保温材料或者采用与基层墙体、装饰层之间有空腔的建筑外墙外保温系统的高层民用建筑,禁止在其外墙动火用电。
火源、热源等火灾危险源与外墙、屋顶应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并应加强对火源、热源的管理。
外墙及屋面设置的电气设备及线路(景观灯、发光字、招牌)要定期检查。
电动车充电棚要与外墙保持足够安全距离。
6、消防控制室管理:
人员24小时值班,持证上岗,每班不少于2人。
值班人员熟练操作消防设施,熟悉应急预案内容及小区内部布局。
定期对值班人员各项技能继续抽查考核。
体能训练日常化,提升应急处置能力。
7、微型消防站管理:
配备人员、器材。
制定与项目相匹配的应急预案。
定期开展培训、演练。
处置火情时要做好个人防护,避免吸入火灾烟气,中毒窒息而亡。
8、及时劝阻违建行为,向有关部门进行举报;物业服务单位自身也不能进行违建。
9、加强电动车充电桩建设、劝阻电动车进楼行为(电梯可加装AI摄像机与梯控装置联动),不听劝阻者、向消防救援机构进行举报;电动汽车充电桩的设置要符合《电动汽车分散充电设施工程技术标准》 GB/T 51313-2018要求。
10、加强对居民消防安全教育:
提醒居民注意用火、用电、用气、酒精使用等方面消防安全,提高居民自身防范意识;日常要做到“三清”“三关”防范火灾。
引导居民安装独立式感烟型火灾探测器,用于居民自家火情预警,提高居民发现初起火灾的能力。
提醒居民锂电池夜晚不要在室内充电。
提醒居民户内失火及时报火警:拨打119报火警、按下楼层手动火灾报警按钮报火警、拨打物业消防控制室报火警(消防控制室电话要告知)。
来源: 济宁消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