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会喝酒,一人喝酒死亡,法院判决在场4人赔72万!同席者谁可免责?
聚会喝酒是我国的传统风俗,但是根据法律的规定,如果劝酒致使被劝酒人的人身受到损害,但是劝酒人其实并没有想要伤害对方,这样需要承担责任吗?实际上,因为聚会饮酒造成的意外,所有参与人被判赔偿的案例不在少数,那么摊上这样的事,就肯定要赔偿吗?
这件事告诫大家:在聚会的时候酒虽可以调节气氛,但是不但不能劝酒还要及时制止过量饮酒!要知道,一旦出现意外,大家都要承担法律责任。
需要提醒大家的是,劝酒是要承担法律责任的,那么哪些情况下劝酒需要承担法律责任?
1、大家都喝酒了,也互相劝酒灌酒,事后又各自离去。
这种情况下如果有人发生意外致死,所有聚会的参与者都要承担赔偿。因为在喝酒的时候,其他成员没有劝阻,而且在聚会结束后也没有安全将出事者送回家,任其独自出行导致事故,其他成员都存在过错,所以难逃责任。
2、大家一起喝酒,并没有互相劝酒,看到有人酒喝多了也进行了及时提醒,在这样的情况下如果发生意外,责任在谁?
参与聚会的成员或不会被追究责任。但因为及时提醒之类的行为很难在事后拿出有效证据,所以一般在这样的情况下,法律上还是会判参与人员担负少量赔偿。其实这不算是处罚性的赔偿,而只是出于人道主义给的慰问金,金额一般不会太大。
3、一帮朋友吃饭,其中有个别成员一开始参加了,中途有事离开,期间也未劝过酒,如果有人发生意外,这名提前离开的人是否也要担责?
一般情况下这人是不需要担责的。但是,导致意外的原因有很多,细节也各有不同,因此很难一概而论,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
案例一:酒后坠崖身亡酒友担责
林某在吴某家喝酒。当时夜已深,吴某打电话约朋友方某来接他和林某。随后,林某几人乘车出行,当行经一段山崖路时,林某下车方便时不慎滑落山崖掉进水里,溺水身亡。事发后,林某家人要求吴某和方某承担死亡赔偿金等共计十余万元。
该案在法官调解下,方某和吴某与死者家属和解,共同给付死者家属赔偿款6万元。
案例二:男子醉酒死亡同饮者赔偿
一家职业培训学校负责人陈某在某饭店设饭局,宴请周某、孟某等8人。周某不胜酒力酒醉不醒,次日早晨,周某被发现因酒精中毒死亡。
周某家人随后将该培训学校及参加饭局的7人全告上法庭,要求共同赔偿周某死亡赔偿金、丧葬费等共计11万余元。
法官认为,每个类似的案件均可能因为一些细节上的差别而导致最终裁定的不同。在喝酒引发的人身损害赔偿纠纷中,同桌一起喝酒者一般都会承担适当责任。但,做到以下4点,则同席者一般不会不承担责任:
1、不强迫性劝酒
无论什么场合、什么情况下,对方什么身体状况,均是不劝酒,随意就好;
2、明知对方不能喝酒
在明知对方身体有疾病或者对方已经明确表示身体不适的情况下,劝对方不饮酒或者如对方自愿要喝,要做到劝阻少饮,尽到提醒和照顾的义务;
3、将醉酒者安全送达
对于酒友醉酒的,清醒的酒友应当预见到醉酒者已经失去或者即将失去对自己的控制能力,在无人照顾的情况下存在危险的发生,因此,清醒的酒友应当将醉酒者安全送达,避免担责;
4、酒后驾车及时劝阻
对于醉酒的酒友要驾驶车辆的,其他人应当劝阻其不得驾车,如果未加劝阻则有可能承担相应的责任,但是如果已经尽到劝阻义务,而对方不听劝阻的情况下,酒友是可以免责的。
如果不能做到以上这四点,同饮者就会或多或少承担一定的赔偿责任。
提醒:无论在什么情况下,大家在聚会喝酒时,一定要适可而止,千万不要劝酒灌酒,如果有成员喝醉了,尽可能将他安全送回家。只要每个人都能互相照料,做好该做的事情,拒绝违规行为,悲剧就能避免。
酒驾、醉驾、危险驾驶罪这三个术语直接有什么关系?他们之间能划伤等号吗?如果不能,要怎么区分?酒驾会有什么后果?
一、酒驾,醉驾,危险驾驶罪的区别
什么是酒驾?
饮酒驾车是指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20mg/100ml,小于80mg/100ml的驾驶行为。
什么是醉驾?
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80mg/100ml的驾驶行为。
什么是危险驾驶罪?
危险驾驶罪是指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或者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行为。
二、酒驾不等于醉驾,酒驾不一定入刑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办理醉酒驾驶机动车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以下简称办理醉驾刑事案件的意见)第一条规定:
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血液酒精含量达到80毫克/100毫升以上的,属于醉酒驾驶机动车,依照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第一款的规定,以危险驾驶罪定罪处罚。未 达到醉酒驾驶机动车标准,也就是血液酒精含量低于80毫克/100毫升的,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有关规定给予行政处罚。
法律毕竟是死的,不一定所有的醉驾都一定入刑。但是办理醉驾刑事案件的意见第二条规定了八种危险驾驶罪从重处罚的情形,包括造成交通事故且负主要责任或全部责任、有逃逸情节、血液酒精含量达到200毫克 /100毫升、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驾驶机动车、驾驶载客的营运车、逃避或阻碍检查、曾因酒后驾车受过处罚、有超员超载超速或无驾驶资格、伪造变造机 动车号牌等其他严重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行为等其他应当从重处罚的情形,也就是说只要醉驾行为人具备上述八种情形当中的一种或多种情节,醉驾入刑就是确定 的,基本没有商量的余地。
三、醉驾入刑后就是危险驾驶吗?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的解释)第二条的规定,造成一人以上重伤且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并有酒驾、毒驾等其他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行为之一的,以交通肇事罪定罪处罚。
在其他犯罪情节相同的情形下,重伤一人和不能赔偿数额达到三十万元是交通肇事罪与危险驾驶罪的分水岭。
另外还有一个问题,酒驾导致严重后果属于危害公共安全罪吗?
如果酒驾行为人是由于过失造成交通事故,不论事故的后果多么惨烈,被告人都只能构成交通肇事罪,而不构成危害公共安全罪。
四、酒驾会受到怎样处罚
被判处刑罚的“酒驾”行为人除了人身自由要受到限制,造成交通事故的还要承担附带民事赔偿责任。民事赔偿的范围包括被害人的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 疗和康复而支付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被害人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器具费等费用;造成被害人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等费用。
如果“酒驾”没有达到入刑的标准而又造成了人身损害,行为人不但要承担上述内容的赔偿,还有可能需要面对受害方提出的残疾赔偿金、后续治疗费、死亡补偿 费、被扶养人生活费等更多的财产损失赔偿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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