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把它借给别人,最后竟要坐牢!这几件东西千万别乱借
注意了!
这几样东西千万不能
随意外借
否则可能引来大麻烦!
明知他人在从事违法活动,男子张某依然将自己名下的3张银行卡借给他人走账,并从中获取好处费。近日,海南省海口市龙华区法院以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判处张某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
2020年8月,一名微信昵称为“心痛”的男子(另案处理)通过朋友朱某(另案处理)联系张某,要张某提供银行账户用于走账,并许诺每走账1万元就给张某150元到200元不等的报酬。
2020年8月至2020年9月,张某通过手机用自己名下的两张中国建设银行卡和一张中国工商银行卡帮助名叫“心痛”的男子结算多笔资金,其中建设银行卡结算金额为人民币171906元,工商银行卡结算金额为人民币81282元。张某从中一共获利人民币4000元。
经查,被害人刘某被电信诈骗人民币5597元,其中人民币633元被转至张某的建设银行卡。2020年11月8日,海口市公安局开发区分局民警将张某传唤至该局接受调查。
龙华区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张某经公安机关传唤后自动到案,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罪行并当庭自愿认罪认罚,系自首,依法可从轻处罚。据此,龙华区法院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随意出借生活中的私人物品
可能会对市民的正常生活造成影响
甚至可能存在法律风险
在日常生活中
难免会有朋友问自己借东西
但是,无论你们关系多好
除银行卡外
还有这几件东西也要慎借
否则出了什么事后悔就晚了!
私家车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遇下面四种情况,借车人也得承担法律责任!
1.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机动车存在缺陷,且该缺陷是交通事故发生原因之一的;
2.知道或者应当知道驾驶人无驾驶资格或者未取得相应驾驶资格的;
3.知道或者应当知道驾驶人因饮酒、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者麻醉药品,或者患有妨碍安全驾驶机动车的疾病等依法不能驾驶机动车的;
4.其它应当认定机动车所有人或者管理人有过错的。
身份证
出借身份证属违法行为,根据居民身份证法第十六条规定,出租、出借、转让居民身份证的,由公安机关给予警告,并处二百元以下罚款。
借用身份证会有很多潜在的危险,如他人使用你的身份证办理信用卡、过户车辆、注册成立公司等,如果信用卡被恶意透支、车辆出车祸陷入法律纠纷、公司欠债破产等,都会给身份证的原主人惹上不少的麻烦,破财甚或承担法律责任也是有可能的。
手机
现在的智能手机是我们庞大的隐私库,里面有我们无数的聊天记录、照片、浏览记录等,一不小心可能就会曝光一些不想让别人知道的秘密。
此外,大多数人的手机软件常常捆绑银行卡、开通支付宝等跟钱有关的业务,如果他人借用手机,请一定要小心,谨防“丢钱”。即便是二手手机,也应该在完全处理好之后,再借出。
不动产权证
借不动产权证的情况有多种,可能是朋友想要拿去注册一个公司,或者是租户说借来申请住房补贴等。但以下风险请一定注意防范。
风险一:被借去抵押贷款。如果贷款人钱还不上,你的房子可能被银行拍卖处理。
风险二:不知情的状况下被调包。
这些规避风险的常识
你都知道了吗?
转自:石家庄普法园地
来源:法治日报、中国反邪教、海南特区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