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电动车自燃:这样做罚款!8月1日起施行 应急普法
“骑上我心爱的小电动,它永远不会堵车~”今天骑着小电动出了趟远门,电瓶都没电了,赶紧推上楼充充电!
不可以!这种行为既危险又违法!
电动车不能进入楼道!
电动车不能进入电梯!
电动车不能入户充电!
电动车在电梯、楼道起火
蔓延速度有多快?
请看一组实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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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动车燃烧实验
消防员准备了两款电动车,一款电动车使用的是铅酸电池,另一款是锂电池,这两种电动车在市面上比较常见,我们通过实验比较一下它们的火灾危险性。
铅酸电池的个头较大,同时也比较重,而锂电池体积就要小很多,相对来说比较轻便一些。
锂电池电动车实验
消防员将锂电池电动车推至楼道内点燃,火势迅速蔓延。
燃烧发生一分钟后,就听到巨大的电池爆炸声。火灾产生的烟雾不断向楼道蔓延。
铅酸电池电动车实验
消防员将铅酸电池电动车点燃,观察这辆电动车燃烧时是否也会像锂电池电动车一样产生大量的有毒烟气,甚至发生爆炸。
可以看到,燃烧过程中还是产生了大量烟雾,也发生了爆炸。
实验结果表明
起火燃烧的电动车散发出有毒有害烟雾,火势蔓延迅速,极易给周边的人造成严重伤害。
试想一下
家里正在充电的电动车起火
那会是什么样的场景?
也许根本来不及逃离
视线会被滚滚浓烟阻挡
还有很大几率被高温烟气灼伤
又或许会跑到半路窒息于剧毒气体之下
如果抢救不及时
将会危及生命!!
近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公布了
《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点击图片阅读《规定》全文
其中提到:
在高层民用建筑公共门厅等地停放电动车或充电,拒不改正的个人,最高可处以1000元罚款。自2021年8月1日起施行。
违反本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消防救援机构责令改正,对经营性单位和个人处2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罚款,对非经营性单位和个人处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
(一)在高层民用建筑内进行电焊、气焊等明火作业,未履行动火审批手续、进行公告,或者未落实消防现场监护措施的;
(二)高层民用建筑设置的户外广告牌、外装饰妨碍防烟排烟、逃生和灭火救援,或者改变、破坏建筑立面防火结构的;
(三)未设置外墙外保温材料提示性和警示性标识,或者未及时修复破损、开裂和脱落的外墙外保温系统的;
(四)未按照规定落实消防控制室值班制度,或者安排不具备相应条件的人员值班的;
(五)未按照规定建立专职消防队、志愿消防队等消防组织的;
(六)因维修等需要停用建筑消防设施未进行公告、未制定应急预案或者未落实防范措施的;
(七)在高层民用建筑的公共门厅、疏散走道、楼梯间、安全出口停放电动自行车或者为电动自行车充电,拒不改正的。
转自:石家庄普法融媒宣传中心
本文来源:应急普法、广安消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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