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4种情况下,房产证上登记了你的名字,房子分割未必有你的份
这4种情况下,房产证上登记了你的名字,房子分割未必有你的份!
如今,随着经济的增长,房价也不断上涨,房子已经成为许多家庭最重要的财富。在我们的传统观念中,或者在旧婚姻法影响下,很多人想当然的认为,只要我们在房产证上登记了谁的名字,都可以获得房产的全部或者部分所有权。
尤其是现在年轻人在谈婚论嫁时,仍然为要不要在房产证上加上对方名字而争论不休,如果不能达成一致,很有可能分道扬镳。
而因房产发生的矛盾已经变得越来越普遍,尤其是一个家庭中的夫妻房产纠纷是再正常不过的事情,结婚时好的跟一个人似的,等到离婚的时候谈到分房子冷漠到如同陌生人,甚至有些夫妻直接闹到法庭上。现在我们就来看看房产问题。
1.房产证上登记了你的名字,房子未必是你的。如果一方全款在婚前买了房,这房子就属于个人。除了当事人另有约定外,婚姻关系延续不会发生财产关系转移。
另外,如果其中一方在结婚前就付了首付按揭买房,结婚后夫妻双方共同还贷,如果因各种原因离了婚,那么另外一方是不能分到这套房子的,换句话说,如果走上法庭,这套房子原则上是判给付首付的那一方。
2.父母出钱子女买房,分为两种情况。现在房价高涨,由父母出资买房甚至用六个钱包也很正常,同时,不少专家还表示,年轻人买房啃老不算什么,能啃老买房也时好的。这种情况一般按照下面方式分割财产。
如果是一方父母全款买房,并且是出资方儿女署名,那么就属于出资方子女的房产。如果是一方父母付的首付,并且是出资方子女署名,那么属于个人财产,婚后还贷的部分需要补偿给另一方。
如果是一方父母付的首付,不管是在对方子女名下还是双方子女名下,都属于共同财产。如果是双方父母出资,不管是在双方子女名下还是一个人名下,仍然属于共同财产。
其中一种特殊情况,如果父母出首付,将房子登记在对方子女名下,并且明确表示将房子赠与对方,那么就是对方的个人财产。
3.父母出资,写夫妻两人名字。父母的出资也将被认定为赠与夫妻两人,归双方共有,若出现离异,父母也无权索回出资钱款。但如果购房后“准夫妻”并没有进行婚姻登记,而是分手,那么“准婚房”仍将认定为双方共有财产,贷款也是为双方的共同债务。
但对于父母的出资,如果有相应证据显示父母出资是基于“准夫妻”双方结婚的目的,法院也会认定这部分出资是一种附加条件的赠与,而条件就是双方结婚。但如果双方没有结婚,父母就有权索回出资的钱款。
4.父母出资全款买房 登记一方名下。根据《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七条,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房子,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相关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也就是说,这房子还是他的。离婚时,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
转自:律师帮帮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