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抓紧报名啦!河北最新招聘来了

法律人2023-07-15 03:07:150

河北水利电力学院2020年第一期公开招聘人事代理人员公告

依据《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结合我校发展需求实际,2020年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人事代理人员5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概况

学校位于河北省沧州市,是河北省教育厅直属的一所以工科为主的综合性普通本科院校,于1952 年在天津建校,是解放后全国最早独立设置的水利学校之一。建校60余年来,学校先后更名为“河北水利土木学校”(1952年)、“河北省天津水利学校”(1955年)、“河北水利电力学院”(1958年),“河北水利学院”(1960年);“河北水利工读专科学校”(1966年)、“河北水利专科学校”(1970年)、“河北工程技术高等专科学校”(1992年),2016年3月28日,经教育部批准,学校再次升格为本科院校,重新命名为“河北水利电力学院”。

学校现有专任教师490余人,其中副高职以上190余人,具有硕士、博士学位的380余人。基本形成以工学专业为主体,水利电力专业为龙头,建筑、测绘、自动化、交通、机械、信息技术、经济贸易等专业协调发展的学科专业体系。学校面向河北、河南、山东等省份招生,全日制普通在校生11400余人,函授、夜大等各类成人教育在校生2000余人。

学校教育教学设备先进,设施齐全,条件优良。近年来,毕业生就业率一直在97%以上,居全省同类院校前列。学校秉承“勤奋、求是、创新、笃行”的校训,确立了“面向一线,面向实践,面向应用”的办学宗旨,明确了“根植沧州、立足河北、辐射京津、面向全国”的办学定位,形成了独特的水利电力办学特色,为河北省和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赢得了良好的社会声誉。

二、招聘条件

(一)遵守法律法规、爱岗敬业、具有创新和奉献精神。

(二)具有良好道德品行,专业基础知识扎实、具备履行岗位职责的工作能力和技能条件。

(三)身心健康,能适应岗位要求。

(四)年龄不超过30周岁(具有与所报岗位专业相关的企业工作经历者可放宽至32岁),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7月31日之间毕业的应往届硕士毕业研究生,就读学校符合下列条件:

1. 初始学历为本科毕业(专接本除外),本科、研究生阶段均为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学校且具有毕业证和学位证。

2. 本科和硕士毕业院校需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具有博士学位授予权高校或河北省重点骨干大学;

(2)境外留学人员毕业学校为QS世界大学最新版本排名的前200名院校(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和学位认证书)。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专业、测绘工程专业和数字媒体技术专业教师岗位应聘人员本科毕业学校不受本条限制。

(五)应聘思想政治教育专业教师岗位和辅导员岗位须为中共党员。

三、招聘数量及岗位要求

招聘计划总数为50名,具体岗位和专业要求详见《河北水利电力学院2020年第一期公开招聘人事代理人员计划表》(附件1)。

四、招聘程序

招聘程序依据省人社厅《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分为发布招聘信息、报名及资格审查、测评考核、体检、考察、公示等步骤进行。

(一)发布信息。在河北水利电力学院网站发布宣传招聘信息。

(二)报名与资格审核

1.报名时间:2020年1月15日-2020年3月31日

2.报名方式:电子邮件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应聘人员填写《河北水利电力学院2020年第一期公开招聘人事代理人员报名表》、《应聘河北水利电力学院人事代理人员基本情况一览表》和本人相关材料扫描件文件夹(包括:本人身份证、本人近期免冠1寸彩色照片、本科和研究生阶段的毕业证、学位证、留学回国人员须提供教育部出具的学历认证书、2020届毕业生须提供三方协议和学信网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党员证明、本科和研究生阶段成绩单等材料扫描件),将全部材料以“姓名 研究生毕业院校 研究生所学专业 应聘岗位(岗位代码)”(例如:张三 天津大学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计算机基础教师(009))命名后一并发至hbsdxyzp@163.com,邮件主题与文件名命名方式相同。

3.资格审核:学校依据招聘条件和本科、硕士所学专业与应聘岗位匹配情况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核,确定参加笔试人员并通知相关笔试事宜。凡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取消招聘资格。

(三)笔试

1.通过我校资格审查的考生进入笔试环节。某岗位招聘计划与报名人数比例小于等于2:1时,学校根据实际情况调整招聘计划或取消该岗位。

2.笔试科目:《行政职业能力测试》、《公共基础知识》二科,每科满分100分,考试时长60分钟。

3.笔试时间:另行通知,笔试前3天,考生从报名邮箱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4.成绩公布:笔试最低合格线为60分(两科平均成绩),笔试结束后一周内公布笔试成绩及通过人员名单。

(四)面试

1.笔试合格者进入面试环节,如果一个岗位笔试合格人数较多,则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计划招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选1:3确定面试人选,比例内末位笔试成绩并列的都进入面试。

2.应聘人员自行准备与应聘岗位相关的本科阶段专业课程教材作为试讲范围,面试当天由评委在试讲范围内指定试讲内容,应聘人员准备30分之后进行试讲。试讲着重考察应试人员专业知识、语言表达能力、综合分析能力、应变能力、逻辑思维能力等。面试设置心理测试环节,测试结果作为面试专家综合评判的参考依据。

3.面试采用试讲和现场答辩的方式进行,考生抽签决定面试顺序。面试时间为15分钟。

4.面试成绩采用“体操打分”方法,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其余分数的平均分为面试成绩。

5.面试实行百分制,满分100分,最低合格线为60分,如果某招聘岗位进入面试人数与计划招聘人数比例小于2:1时,该岗位面试合格线为80分。

6.应试人员面试时,采取隐名试讲,在各个环节均不得透露个人姓名,否则取消面试资格。面试考官按照面试顺序标志号,给每位应试人员打分。

7.学校根据招聘岗位计划,按照面试合格人员成绩排名择优确定进入后续环节人选。

8.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检

体检工作由河北水利电力学院统一组织,体检参照现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

(六)政审

体检合格的,由学校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综合考察。应聘之前有过工作经历的,须进行外调考察。

(七)聘用

经体检、政审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选,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按照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联系人:赵晓毅 王诚杰 宋朝峰

联系电话:0317-7587061/7587066/7587067。

中央司法警官学院2020年人才招聘公告

一、学校简介

中央司法警官学院是司法部直属的唯一一所普通高等警察院校,始建于1956年,坐落于历史文化名城——河北省保定市。学校秉承“崇德、尚法、博学、强警”的校训,形成了“突出政治育人、强化职业素养、注重实践能力、发挥行业优势”的办学特色,培养了大批德法兼修、文武兼备的高素质专门人才。作为全国司法行政系统最高学府和刑事司法领军院校,全面建成司法行政系统后备人才培养基地、司法行政系统领导干部和高级警官培训基地、司法行政理论研究创新基地,被誉为我国“司法警官的摇篮”。

学校占地面积29.5万平方米,现有教职员工485人,其中,具有高级职称教师210人,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12人。目前在校本科生、研究生总数共计6725人。学校地域优势明显,距北京市区135公里,距雄安新区核心区仅30公里,交通便利。

学校设有监狱学学院、法学院、矫正教育系、信息管理系、警察管理系、基础教研部、马列主义教研部、警体教研部、研究生教育部、继续教育学院、司法警务实战训练中心和网络信息中心等12个教学单位以及司法行政科学研究所、律师工作研究中心等7个研究机构,图书馆藏书84.7万册,建有全国唯一的监狱戒毒文献信息中心、律师文献信息中心,拥有司法部重点实验室——现代矫正技术实验室、戒毒康复技术实验室、司法信息安全实验室、模拟法庭等16个现代化实验室,在全国建立了28个教学科研实习基地。

学校坚持突出重点,强化特色,全面发展,构建了以监狱学、矫正教育学为优势,法学、管理学、教育学、社会学等相关学科相互渗透、协调发展、特色鲜明的学科体系,其中监狱学已建成司法部重点学科,矫正教育学被司法部批准为部级重点建设学科,在全国处于领先地位。刑法学被河北省批准为重点学科,监狱学、教育学(矫正教育方向)、行政管理学(警察管理方向)被教育部、财政部批准为高校特色专业建设点。目前学校开设监狱学、法学、侦查学(狱内侦查方向)、法学(矫正教育方向)、行政管理(警察管理方向)、社会学(司法社会工作方向)、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等19个本科专业及专业方向。监狱学、侦查学被教育部批准为2019年度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

学校坚持开放办学,不断深化对外交流合作,先后与多个国家和地区的同类院校和矫正机构建立了友好合作关系,联合举办大型国际学术研讨会,选派优秀教师讲学和访问交流,广泛宣传了我国刑事司法制度和罪犯矫正经验,扩大了学校的国际影响。

为积极适应全面依法治国和司法行政事业改革发展的新形势新任务,学校党委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把握“政治建校、特色发展、国际视野、国家责任”的办学思路,积极谋划,多措并举,齐心协力,奋发有为,不断开创司法警官教育新局面,为建设特色鲜明、优势突出、行业引领的中央司法警官大学努力奋斗。

二、招聘基本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坚定的政治立场,热爱祖国,遵纪守法。

(二)热爱教育事业和教师职业,热爱学生,为人师表,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事业心和责任感强,心理素质好。

(三)具有团队精神、敬业精神和责任意识;具有扎实的专业知识和较强的科研创新能力和较好的表达能力、写作能力。

(四)自愿从事警察教育,服从人民警察纪律规定。

(五)身体健康,具备胜任应聘岗位工作的身体条件。

(六)博士研究生年龄一般在40周岁以下。硕士研究生年龄须在30周岁以下。

(七)硕士研究生高校各学习阶段均应具有普通高校全日制学历及学位且第一学历为本科(不含专升本、专接本、专转本、专插本、专科等)。

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录)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报考。

三、招聘岗位与岗位条件

本次招聘岗位数41个。其中,教师岗38个,辅导员岗2个,其他专业技术岗1个。具体岗位信息及条件详见《2020年人才招聘计划表》。

四、报名办法

(注意:应聘教师岗的博士研究生请直接跳至“五、博士研究生报名办法”进行查阅。)

(一)报名

1.报名方式:网上报名。符合条件的应聘者请登录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https://www.qgsydw.com/qgsydwzp/custom/cicp/01/),按系统提示填写承诺书及个人报名信息,选择相应报考岗位进行报名。

2.报名时间:2020年1月10日至2020年3月31日止。

每名应聘者只允许报考一个岗位,应聘者错报姓名、身份证号、报考岗位等信息而影响资格审查的,责任自负。

(二)资格初审

学校通过报名系统对应聘者提交的报名登记表进行初审,于2020年4月8日公布资格初审通过名单,通过者请及时打印报名表,准备到校参加资格复审。

(三)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将于笔试前1天进行,时间另行公告通知。

请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者携带报名表、身份证、高校各学习阶段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加盖公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应届毕业生提供)到学校政治部人事处进行资格复审。取得境外学历学位的,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应聘者所持报名材料原件应真实有效,并与网上报名信息一致,否则资格复审不予通过。

资格复审通过者可以领取准考证。

(四)注意事项

1.应聘者只能用二代身份证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应聘者应对本人报名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负责,在任一环节如发现有弄虚作假、隐瞒、漏报等行为,立即终止其应聘资格,已聘用的予以解聘。在资格审查过程中,资格审查员对报名信息真实性有异议的,可以要求应聘者提供相关资格证明材料,应聘者应及时提供,否则资格审查不予通过。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

3.准考证是应聘者参加公开招聘考试各环节的重要证件,请妥善保管。应聘者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证件不齐者,不得参加考试。

4.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者需参加学校组织的笔试、面试等考核,笔试、面试办法详见《中央司法警官学院2020年人才招聘办法》。

5.请应聘者务必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

五、博士研究生报名办法

(一)报名

1.报名方式:直接通过电子邮箱向学校报名。

2.报名时间:发布公告即日起开始报名,不设截止时间。

3.报名材料及要求:

应聘者需填写《中央司法警官学院2020年人才招聘报名表》,同时将本人高校各学习阶段的学历学位证书(获得国外学历学位的,另需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身份证、个人简历、加盖公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应届毕业生提供)、论文、课题、科研获奖、“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的学历查询在线验证报告等材料的电子版、扫描件或复印件以压缩包的形式发送至应聘岗位所属院(系、部)邮箱并抄送至政治部人事处邮箱zjy_rsc@163.com,邮件标题为“××大学××专业博士/教授(副教授、职业/执业资格)×××(姓名)应聘××院(系、部)××教师岗位”。

(二)资格审查

学校将分批次对应聘者的学历学位等条件进行资格审查,在中央司法警官学院官网公布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名单,并电话通知本人,请应聘者保持手机畅通。通过资格审查人员需参加学校组织的面试、试讲等考核,具体时间和要求以电话通知为准。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不再另行通知。

六、待遇

(一)享受事业单位编制和工资福利待遇,符合条件的授予人民警察警衔并享受警衔津贴。

(二)被聘用至专业技术岗位的博士,学校给予安家费15万元(税前)、科研启动费5万元,配偶视情况帮助安排工作。

(三)对科研成果特别突出、学校专业或学科建设急需的高层次人才,待遇可另行面议。

七、纪律与监督

(一)本次公开招聘有关信息在下列网站公布,供应聘者查询和社会监督:司法部网站、中央司法警官学院网站,请密切留意。

(二)为加强对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的监督,学校纪委将实施全程监督,受理违规违纪问题的举报。监督举报电话:0312-5910317(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4:00-18:00),电子邮箱:zjyjjjc@126.com。

八、其他

(一)服务期按录用后签订的协议执行。

(二)有关本次招聘工作的具体问题,欢迎电话咨询。

招聘政策咨询电话:0312—5910791、5910145

石家庄市纪委监委公开招聘劳务派遣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经研究,石家庄市纪委监委委托第三方公开招聘劳务派遣工作人员,负责12388举报电话接听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公开公正、平等竞争、严格考察、择优聘用的原则。

二、招聘岗位、人数及岗位职责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专职接话员,招聘人数:8名(男女比例1:1);

(二)岗位职责

接听、答复、记录来电和复听留言,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招聘条件

1、中共党员,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具有良好品行,严守保密纪律;

2、年龄在35周岁以下(含35周岁,1985年1月20日以后出生);

3、具有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

4、具有较好的沟通能力和一定的文字综合能力,普通话标准,能够熟练操作计算机等现代办公设备;

5、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

6、符合回避政策。

四、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招录

1、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2、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曾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

4、受过党纪政纪处分的;

5、本人及家庭成员、直系亲属有犯罪前科,有参加任何敌对组织、暴力恐怖组织、邪教组织历史,有非法上访行为,有报复社会的表现、倾向和记录;

6、按照省市有关规定,具有其他不符合聘用条件的。

五、招聘程序

1、发布公告

在石家庄市人社局官网发布招聘公告。

2、报名和资格审查

报名时间:2020年1月20日至1月22日。

报名地点:石家庄市桥西区师范街132号院内北楼。报名登记表(见附件)请自行下载。

报名人员本人可持报名材料(1、石家庄市纪委监委派遣人员报名登记表;2、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3、本人学历证书、相关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4、近期一寸白底免冠彩色照片2张),到报名地点现场报名。

报名费用:100元。现场报名时自行缴费。

第三方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确定笔试、面试人员名单。2020年2月3日,由第三方向通过资格审查的报名人员发出通知(电话),并组织报名人员参加笔试、面试。

3、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考试时间拟定于2020年2月3日-4日,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确定,由第三方负责通知。

笔试和面试不指定考试用书,不举办任何形式的培训班。

4、公布合格人员名单

2020年2月6日,根据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职位1:1的比例确定合格人员名单(岗位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 面试成绩×40%),综合成绩保留1位小数。比例内末位报考人员综合成绩如出现并列,按以下顺序确定体检人员名单:笔试成绩较高者、学历(学位)较高者、工作经历较长者、少数民族考生。上述名单在石家庄市人社局官网予以公布。

5、体检和考察

2020年2月7日,第三方委托有关医院对招聘人员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体检标准。体检不合格的取消招聘资格。

同时,对招聘人员进行考察,考察不合格的取消招聘资格。

对被取消的名额,按照综合成绩排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6、办理手续

2020年2月10日,第三方将录用人员派驻石家庄市纪委监委工作。工作之日起一个月内由第三方与被派遣人员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合同首签期限为2年,试用期为3个月。

六、薪酬待遇

聘用的8名专职接话员工资及五险一金待遇标准,参照省纪委监委聘用人员和市纪委监委现行聘用劳务派遣人员工资标准,工资由基本工资、层级工资、津补贴工资组成(不含五险一金)。基本工资执行当年的最低工资标准(1900元),层级工资和津补贴工资(最低分别为280元、300元),综合工资2480元。每三年上调一级,逐级递增,七级封顶。

七、其他事项

石家庄市纪委监委提出招聘岗位、数量、条件等要求,鹿之鸣公司组织实施。

凡报考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笔试、面试、体检、报到的,均视为放弃招聘资格。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取消资格,已办理聘用手续者取消聘用,本人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公告未尽事宜由第三方负责解释。

报名电话:0311-89809302

监督电话:0311-87851002

黑龙江省总工会所属事业单位2020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工会事业发展需要,黑龙江省总工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所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一)黑龙江省总工会资产监管服务中心(黑龙江省职工疗养事业发展中心、黑龙江省总工会会计结算中心):公益一类,按正处级事业单位管理,经费按国家公益一类标准拨付。主要职责:经授权,履行省总工会出资人职责,对省总本级事业单位、企业进行管理、指导和服务。承担组织、指导全省职工疗休养工作。承担省总工会及所属单位、驻会产业工会的会计集中核算工作。(工作地点:哈尔滨市南岗区花园街225号)

报名电子邮箱:hljszgh1651@126.com

咨询电话:0451—53670628

(二)黑龙江省总工会职工技术协作服务中心(黑龙江省总工会网络信息服务中心、黑龙江省职工对外交流中心):公益一类,按正处级事业单位管理,经费按国家公益一类标准拨付。主要职责:开展群众性技术攻关、技术创新、技术协作、技术交流、技术培训和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推广工作,为职业技能竞赛等群众性经济技术创新活动提供服务。承担省总工会局域网及外网的更新和维护,为全省工会系统网络建设和管理提供服务。为全省工会系统开展对外交流活动提供相关服务。(工作地点:哈尔滨市南岗区花园街225号)

报名电子邮箱:1160428197@qq.com

咨询电话:0451—87581306

(三)黑龙江省总工会医院:公益二类,按正处级事业单位管理,经费按国家公益二类标准拨付。主要职责:开展劳模职工健康体检、专家诊疗、健康管理、综合康复、医疗帮扶、职工绿色通道转诊和社会群众疾病诊疗等工作。(工作地点:哈尔滨市南岗区东大直街195号)

报名电子邮箱:1160428197@qq.com

咨询电话:0451—87581306

(四)黑龙江工人报社:公益二类,按正处级事业单位管理,经费按国家公益二类标准拨付。主要职责:做好《黑龙江工人报》《北方人》的编辑、出版和发行工作,将报刊、杂志承载内容融入智慧工会平台,实现传统报刊与新媒体融合发展。(工作地点:哈尔滨市南岗区花园街225号,即将搬迁至南岗区高新路3号)

报名电子邮箱:hljszgh1651@126.com

咨询电话:0451—53670628

(五)黑龙江省总工会五大连池职工疗休养中心(黑龙江省总工会五大连池职工疗休养中心镜泊湖职工疗休养分中心):公益二类,按正处级事业单位管理,经费按国家公益二类标准拨付。

五大连池职工疗休养中心主要职责:依托五大连池独有的火山和矿泉资源优势,做好疗养休养、医疗康复、养生保健、休闲度假等服务项目,为劳模职工提供疗休养服务。(工作地点:黑河市五大连池风景区)

报名电子邮箱:sydwlx@163.com

咨询电话:0451—82934566

镜泊湖职工疗休养分中心主要职责:利用镜泊湖高山堰塞湖的优势,做好劳模职工休养工作,建设具有地域旅游特色的休养服务阵地。(工作地点:牡丹江市镜泊湖风景区)

报名电子邮箱:sydwlx@163.com

咨询电话:0451—82934566

(六)黑龙江省工会干部学院:公益二类,按正处级事业单位管理,经费按国家公益二类标准拨付。主要职责:发挥全总示范校和全省工会干部培训基地作用,做好工会干部教育、劳模工匠、职工(农民工)技能等培训工作。围绕新时代工运事业和工会工作发展,开展工会理论政策研究。(工作地点:哈尔滨市南岗区学府路378号)

报名电子邮箱:hljsghgbxy@163.com

咨询电话:0451—87581308

(七)黑龙江省总工会北戴河劳模疗休养中心:公益二类,按正处级事业单位管理,经费按国家公益二类标准拨付。主要职责:综合利用地域资源,做好劳模职工疗养休养、医疗康复、养生保健、旅游度假、休闲养生等服务工作。(工作地点:秦皇岛市北戴河区)

报名电子邮箱:hljsghgbxy@163.com

咨询电话:0451—87581308

二、招聘岗位

设招聘岗位54个,招聘人数共70名。

(一)黑龙江省总工会资产监管服务中心(黑龙江省职工疗养事业发展中心、黑龙江省总工会会计结算中心),招聘12名。

(二)黑龙江省总工会职工技术协作服务中心(黑龙江省总工会网络信息服务中心、黑龙江省职工对外交流中心),招聘7名。

(三)黑龙江省总工会医院,招聘7名。

(四)黑龙江工人报社,招聘6名。

(五)黑龙江省总工会五大连池职工疗休养中心,招聘14名;镜泊湖职工疗休养分中心,招聘3名。

(六)黑龙江省工会干部学院,招聘14名。

(七)黑龙江省总工会北戴河劳模疗休养中心,招聘7名。

具体情况详见《招聘计划表》(附件1)

招聘计划表(70名)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党纪政纪和工作纪律,具有良好的个人品德和职业道德。

(三)具有坚定的政治方向和较高的政治觉悟,具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和敬业精神,具备招聘岗位所需要的专业素质和工作能力。

(四) 身体健康,无传染病或重大疾病,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五)第一学历要求为全日制统招本科及以上的,不含专升本。港澳台地区和国外院校毕业的人员,须有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六)具备招聘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详见附件1),关于年龄、经历等期限的计算截止日期为2020年1月31日(含当日)。

(七)服从招聘单位对岗位的安排和调整, 聘任后,应在本单位工作满5年方可提出调转。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1.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曾受过劳动教养、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 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

3. 在各类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纪律的人员。

4. 公务员和参公管理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

5. 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员名单的人员。

6. 其他依照法律法规不得招聘到事业单位工作的人员。

四、招聘程序和办法

(一)发布公告。在黑龙江省总工会网站及微信公众号、龙江先锋网及微信公众号、黑龙江省人社厅网站,发布招聘公告。在省级相关媒体、哈外事业单位所在地相关网站,发布招聘公告的提示性信息。

(二)报名。采取电子邮件报名方式。报名时间1月9日至31日24时:自发布公告之日起开始报名,公告结束时截止报名,以报名电子邮件发送时间为准。应聘人员登录黑龙江省总工会网站主页“通知公告”栏目,下载并如实填写招聘报名表,连同相关材料原件扫描,扫描件以JPEG格式统一粘贴到一个PDF文件内,上传到招聘单位电子邮箱,文件名称须标明“岗位序号 应聘者姓名”。

所有招聘岗位统一时间笔试,每名应聘人员只允许报考一个岗位。同时报考两个及以上招聘岗位的,取消该应聘人员报考所有岗位的资格。应聘人员须时刻关注黑龙江省总工会网站发布的公告信息,且保持手机畅通,若更换联系方式应及时告知招聘单位,因个人原因导致错过考试任何环节的,应聘人员自行承担相关责任。

应聘人员须对自己提交材料和信息的真实性负责,所提供材料和信息不实者,一经查实取消考试和聘用资格。符合《关于进一步加强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意见》(黑政发〔2009〕30号)和《关于进一步促进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黑政办发〔2013〕42号)要求享受加分政策的人员,报名时须填写,否则不予加分。

(三)笔试资格审查。笔试资格审查与网上报名同步开展,按照招聘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初审。在1月9日至31日报名期间,应聘人员可拨打电话查询资格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初审的,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可以改报其他岗位。笔试资格现场审查的时间、地点和人员名单,将在黑龙江省总工会网站公布,请应聘人员及时关注。

应聘人员本人携带报名所需材料(详见附件3),在规定时间和地点领取笔试准考证。除哈尔滨外,视报名情况,如有必要,可在五大连池、牡丹江、北戴河各安排一天时间开展笔试资格审查工作。未按时提供相关材料原件的、未领取笔试准考证的,视为自动放弃报名。

应聘同一岗位,通过笔试资格审查并参加考试人数与招聘人数之比原则上不低于3:1,如达不到这一比例的,减少该岗位招聘人数或取消该招聘岗位,或者经履行审核报批程序后适当降低比例。

(四)考试。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两部分,满分分别为100分,应聘人员总成绩=笔试成绩×50% 面试成绩×50%。笔试、面试和总成绩如出现小数,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笔试、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予录取。不指定考试复习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笔试、面试地点均在哈尔滨市。

1. 笔试。笔试考试《专业知识》,具体内容为各招聘岗位所必需的职业素质、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工作技能,采取闭卷方式。笔试成绩计算方法:笔试成绩=《专业知识》 政策性加分。笔试时间和地点,以笔试准考证为准。应聘人员凭身份证、笔试准考证参加笔试。

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按照与招聘岗位人数3:1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如笔试入围最后一名出现并列情况,则并列人员一同进入面试。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和面试资格审查的时间、地点,将在黑龙江省总工会网站公布,请应聘人员及时关注;此后10个工作日内,其他应聘人员可拨打咨询电话,凭笔试准考证和身份证号码后四位,查询本人笔试成绩。

2. 面试资格审查。进入面试人员须携带相关材料,参加面试前的现场资格复审。对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不能提供所在院校证明的、不能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的、有关材料信息不真实并影响面试资格审查结果的、不能按时参加面试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一律取消应聘资格。面试资格现场审查通过人员领取面试准考证,进入后续程序。因面试资格审查不合格出现空缺的,依据该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并在黑龙江省总工会网站公布。

3. 面试。根据招聘岗位不同,面试采取答辩(结构化面谈)、试讲、情景模拟、无领导小组讨论、实践操作等方式,测试应聘人员综合素质、个性特征和职位适应度。面试时间和地点,以面试准考证为准。进入面试人员凭身份证、面试准考证参加面试。面试成绩现场公布。

根据笔试、面试成绩计算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按照应聘人员与招聘岗位人数1:1比例确定进入体检和考核人选。如出现总成绩相同情况,依次按面试成绩高者、《专业知识》成绩高者确定排名先后。如末位考生笔试、面试成绩均相同,则一并进入体检和考核程序,通过考核最终确定拟聘人选。进入面试人员考试成绩等信息在黑龙江省总工会网站公示3个工作日。

(五)体检。体检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有体检不合格者,复检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

应聘人员应严格遵守体检规定和要求,做到身份真实有效,认真完成全部体检项目。对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如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病史)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给予其不予聘用的处理。

(六)考核。黑龙江省总工会组成考核组,到考核人选所在单位(学校、社区)和档案保管部门进行考核,核实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条件、“三龄两历一身份”等档案信息,了解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专业技术水平、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和个人征信等情况。

体检、考核不合格或入选人员放弃资格的,需补充人选时,依据该岗位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

(七)公示。根据笔试、面试、体检和考核结果,黑龙江省总工会党组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公开招聘结果在黑龙江省总工会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如因拟聘人员个人原因不能达成双向协议,可根据工作需要,依据该岗位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

(八)办理手续。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有关要求办理相关手续,与受聘人员签订聘任合同。应届毕业生须在2020年7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和学位证并办理入职手续,否则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公开招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应届毕业生试用期1年,其他人员试用期6个月。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九)福利待遇。正式聘用的人员为事业编制。应聘人员一经正式聘用,享受国家、黑龙江省统一规定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相应待遇。

五、纪律要求

(一)纪检监察部门对考试全过程进行监督,对违反考试纪律、营私舞弊、影响公平公正的有关人员和行为,一经发现将予以严肃处理。

(二)凡与黑龙江省总工会及所属事业单位干部职工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须在招聘报名表中填写清楚;与应聘人员有以上关系的干部职工在相关工作中应主动提出并全程回避。

六、有关事项

所有报考“中层干部”招聘岗位的应聘人员,在报名和考试中,按照应聘同一岗位对待,即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统一排序确定进入面试人员,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统一排序确定进入体检和考核人选。聘用时,按照应聘人员报考的事业单位优先安排,其他应聘人员须服从岗位调整,如不服从岗位调整则不予聘用,所空名额依次等额递补。

本公告由黑龙江省总工会组织部负责解释。

黑龙江省总工会组织部:0451—53628737

黑龙江省总工会机关纪委:0451—53643345

(燕都融媒体综合)

转自:燕赵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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