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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离婚:下列4样物品归属男方,女方无权带走!2019婚姻

法律人2023-07-20 11:12:110

如今社会随着人们思想观念的改变,一旦夫妻关系破裂很多人就会选择离婚,离婚率也逐年增加。但离婚就会涉及到很多问题,比如孩子归属和财产的分割,今天我们要说的就是离婚后有四种东西必须归男方所有。

1、婚前全款购买的房子、车子

如今,男方结婚前备好车子、房子,似乎已经成为了标配。即使女方不看重这些,女方父母也会以此作为女儿出嫁的基本条件,更有一些女方家庭还会要求男方婚后,在房产证上加上女方的名字。这样一来,即使以后离婚也可以分到房子,对女方也是一种保障。

但是,新婚姻法规定,对房子进行分割不看房产证上是否有女方的名字,而是看房产是婚前还是婚后所得,如果是男方婚前全款购买的房子,女方没有资格对其进行分割,另外,婚后男方父母出钱购买的房子,女方也无权分割。这些情况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另外,车子也是一样。

2.男方因工伤获得赔偿

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受我国《婚姻法》调整的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所共同拥有的财产,在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作平等分割。而夫妻个人财产自然归夫妻个人所有。在婚姻进行时,如果男方在工作中受到了伤害出现了意外事故,或者出现车祸等赔偿的所有赔偿款,也一并归男方个人所有。

3.男方的私人物品

男方的私人物品,比如说平时穿的衣服,鞋子,背包,帽子等,这些都是男方的私人物品,离婚的时候也是归男方所有。

4.男方父母遗嘱当中明确只给男方

在遗产继承当中,如果没有遗嘱,那么就按照法定的继承顺序来继承,但如果有遗嘱,则要按照遗嘱执行。

如果男方父母去世之后留下的遗嘱,明确表示自己名下的房产归男方所有,那么这房子就不是夫妻的共同财产,离婚的时候女方没有权利分割。

婚姻法对于以上这四样东西的归属权作了规定,全部都是归男人所有,无论如何,女方都带不走。同样,如果说拿到女方的身上,这些规定也同样适用。

转自:法律智囊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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