细思极恐!北京一姑娘的卧室多了堆灰,查找来源却发现…
通过租住房屋内一堆不正常的灰尘,租客发现了隐藏在墙壁插座内的微型摄像头,警方侦查发现,摄像头就是房屋的房东所装。记者获悉,丰台法院一审以房东贾某犯非法侵入住宅罪,判处其拘役3个月。
小欣(化名)是个年轻姑娘,为了降低租房成本,她通过网络直接联系到了房东贾某,以不到2000元的价格租住了贾某名下房屋中的一间卧室,贾某和妻子则住在同屋的另一间卧室内。
今年4月的一天,小欣下班后回到屋内,却偶然发现房屋墙上的插座正下方出现了一堆灰尘。平时屋子都上了锁,怎么会突然积攒这么多墙灰?小欣敏锐地察觉到,这个插座可能被人拆卸过,仔细观察后,她发现了一个隐藏在插座内的微型摄像头,镜头的角度可以拍摄到房间内大部分区域。
小欣立刻报了警,警方经侦查,将嫌疑人贾某传唤讯问。贾某承认,就是他通过备用钥匙开锁进入了小欣的房间,并偷偷卸下固定插座的外壳,将微型摄像头藏在插座内。此前,他曾将摄像头安装在厕所的镜子背后,但并未拍摄到他想要的画面,于是便想办法进入了卧室。这个微型摄像头是贾某从网上购买的,不过,摄像头刚装好的第二天,就被小欣发觉,所幸尚未拍摄到过于私密的画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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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案主审法官,丰台法院刑事审判庭仇春子法官告诉记者,虽然涉案房屋登记在贾某名下,但他已经将卧室的使用权出租给小欣,平时小欣出入也都会锁好房门,空间相对独立。贾某无故进入小欣的房间,其行为已经构成非法侵入住宅罪。故经审理,丰台法院以贾某犯非法侵入住宅罪,判处其拘役3个月。
京师律师事务所许浩律师则认为,根据法律规定,偷拍行为如果获取到了能够反映特定自然人身份、活动情况的各种信息,如姓名、身份信息、住址、行踪轨迹等,还可能构成刑法中的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如果销售相关器材者出售的偷拍设备属于间谍专用器材,则其可能构成非法生产、销售间谍专用器材罪。
“公民在居室内的私人生活属于个人隐私,未经本人同意进行秘拍,其隐私权会受到侵害。”许浩律师表示,即使行为人尚未构成刑事犯罪,《治安管理处罚法》也规定,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根据情节轻重可以处以十日以下行政拘留,并处或单处500元以下罚款。此外,受害人还有权要求对方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并可以主张精神损害赔偿。
如今
针孔摄像头可以伪装成各种日常生活用品:打火机、饮料罐插座、纸巾盒、沐浴液…
如何检查隐藏的摄像头?
哪些场所容易被偷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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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片:人民日报
转自:北京政法 来源:北京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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