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看“西瓜”与“井盖”:执法必须规范,维护社会和谐不等于“和稀泥”
“偷书不能算偷……窃书!……读书人的事,能算偷吗?”这是鲁迅小说中,孔乙己诡辩式的反问。
谁曾想,在当今现实生活中,人们还能听到类似的说辞。
上周末,西瓜和井盖,搅乱了舆论场。
河南鹤壁的瓜农庞大哥,抓了偷瓜贼,却因拉扯过程中致偷瓜贼受伤,倒赔小偷300元。原因是西瓜价值小,情节显著轻微。而警情通报中,用的是“摘西瓜”,没有明确偷窃行为。
信阳固始的货主宋先生,货车发生侧翻,33吨下水道井盖被附近的村民哄抢。而当地派出所却不予立案,理由是“当着面才算抢,没人在场看护不算哄抢,少量侵占够不上犯罪”。
“和稀泥”“执法不规范”“感觉自己的智商受到了侮辱”……警方的处理和解释瞬间引发网民一边倒的吐槽和质疑。
原本只是“西瓜”和“井盖”这样的小事,为何引起如此热议?
因为老百姓接受不了自己的瓜被偷了,警方却为倒打一耙的偷瓜贼“撑腰”的逻辑,搞不懂财物被哄抢,警方却不予立案的理由。“无人看管,不构成哄抢”,价值10多万元的井盖就白丢了?不构成哄抢,是否构成盗窃或侵占?村民是否应该将搬空的井盖归还?显然,警方并没有在第一时间将货主和网民的疑惑解释清楚。
换句话说,人们诟病的是少数执法人员没有明辨是非,缺乏合理性和规范性的执法依据,是当地警方未尽到公安机关的法定职责和释法义务,缺乏该有的执法素养。看到了偷瓜者的擦伤,却忽略了瓜农的不平和委屈,简单一句“当面抢才算抢”的机械定性,就对货主的损失置之不理,基层执法怎能如此简单粗暴地唯结果论?
在“西瓜”与“井盖”的汹涌舆情中,我们看到了当地警方执法的瑕疵和不规范。但其背后凸显的基层执法的特殊和不易,也同样值得我们深思。
基层执法面对的人群各色各样,日常工作非常繁重,很多都是鸡毛蒜皮的小事,对一些上够不着刑事案件、下够不上治安案件的民间纠纷,调解了结、以和为贵是在基层执法中的一般要求和一贯做法,各打五十大板,双方各下台阶,历来如此。但是,在当前的互联网语境下,执法的一言一行都处于民众监督之下,再小的事情,如果不依法办案,一些执法瑕疵很可能就会被无限放大,公众与执法者之间的信任也随之坍塌。
除此之外,一些地方的确存在执法人员紧缺,执法能力欠缺,基层执法力量不足的困境。部分地区执法力量捉襟见肘,很多执法人员都身兼数职,既要办理案件,又要承担重大活动保障和应急保障等任务。某些基层执法人员执法能力不足,在执法过程中出现办案流程不规范、向群众释法不及时等问题。加之,一些执法人员怕逾越模糊的执法权限边界、怕没有规范指导而犯法、怕被人曝光过度解读,也就导致一些执法者忽略了执法的主动性和规范化,不愿“唱黑脸”,只求无人“闹事”,导致很多时候小事没有化了,反而出现了简单粗暴一刀切的现象和“谁闹谁有理”的怪现状。很多时候,法执了,理却没说清,不仅让执法办案的效果大打折扣,造成了一线基层执法人员“和稀泥”的负面执法形象,执法对象也很难在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不仅要使正义实现,而且要使正义以一种看得见的方式实现”。对于执法人员来说,该执法的要执法,该释法的更要释法。既要化解矛盾求和谐,也要分清是非明公正,努力使群众在每一起案件中理解法律、相信法律、尊崇法律。
每一个执法瑕疵、每一次舆论争议都是一记警钟。无数事实证明,类似“偷西瓜”“抢井盖”这样发生在老百姓身边的小案,往往最能考验基层治理能力,也最容易建立起执法者与人民群众之间的信任,赢得执法公信力。
规范执法不等于不通情理,维护和谐更不是“和稀泥”。只有时刻记着再小的案件都关乎百姓幸福,“西瓜”与“井盖”的争议才会越来越少,基层执法才能收获更多的理解和信任。
来源:法制日报(作者:马岳君、宋胜男、刘丹)
编辑:渠洋 张博 岳铼
转自:法制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