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日起,上级到下级检查工作,吃饭要花自己钱!
上级到下级检查工作吃饭谁花钱?
这话问的让人接受不了,但却是很现实的问题。上面来人检查工作,因为到了饭时在基层出顿饭也算正常,比如说部里领导检查工作,一路到了一个派出所,在派出所吃了饭,这种情况难道不可以吗?
可以是可以,但要交钱,因为这是上级的规定。
最近财政部办公厅、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办公室新出台的《关于规范差旅伙食费和市内交通费收交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对此做了明确规定。
出差的时候,每个人是要拿餐补的。每天出差伙食补助费一百多,10天就是一千多,如果这笔钱出差的人士不去花,那么钱就是自己的了。这对有人来说,也算是不小的收入。
上面三家单位的通知,说的就是这个事儿:
一、中央单位出差人员(以下称出差人员)出差期间按规定领取伙食补助费。除确因工作需要由接待单位按规定安排的一次工作餐外,用餐费用自行解决。出差人员需接待单位协助安排用餐的,应当提前告知控制标准,并向伙食提供方交纳伙食费。
在单位内部食堂用餐,有对外收费标准的,出差人员按标准交纳;没有对外收费标准的,早餐按照日伙食补助费标准的20%交纳,午餐、晚餐按照日伙食补助费标准的40%交纳。在宾馆、饭店等餐饮服务单位用餐的,按照餐饮服务单位收费标准交纳相关费用。
二、出差人员出差期间按规定领取市内交通费。接待单位协助提供交通工具并有收费标准的,出差人员按标准交纳,最高不超过日市内交通费标准;没有收费标准的,每人每半天按照日市内交通费标准的50%交纳。
三、接待单位协助安排用餐、提供交通工具的,出差人员应当索取相应的行政事业单位资金往来结算票据或税务发票等凭证,个人保存备查,不作为报销依据。
四、接待单位应当按规定收取出差人员相关费用,及时出具行政事业单位资金往来结算票据或税务发票;确实无法出具上述凭证的,可出具其他收款凭证。加强收取费用的管理,做好业务台账登记,纳入统一核算,所收费用可作为代收款项用于相关支出或作收入处理。
五、各地区各部门要督促接待单位按照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党政机关公务接待管理有关规定,进一步完善内部管理制度,合理制定收费标准,协助安排用餐应当根据出差人员告知的控制标准合理安排。
六、各地要结合本地区实际,制定本地区出差人员差旅伙食费和市内交通费收交管理规定。中央单位可根据本通知要求,制定本单位差旅伙食费和市内交通费交纳、报销具体操作规定。
七、本通知自2019年8月1日起施行。
来源:瓜尔佳(ID:gejjg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