靠"消分"敛财66万多元!这个女辅警上岗才一年多
云南省公安厅民用机场公安交警支队女协警郑云瑞,利用专门处理6分违章车辆,与“销分党”陈某祥打起联手,陈某祥负责搜集违章车辆信息,郑云瑞负责只罚不扣分处理,他们约定:每处理一条,郑云瑞要收20元到30元的好处费。在1年9个月时间里,郑云瑞收受陈某祥送的好处费66万余元。官渡区检察院指控郑云瑞犯受贿罪。7月15日,官渡区法院公开审理了这起收钱销分受贿案。
2016年12月至2018年9月期间,协警郑云瑞利用协助民警在交通管理综合应用平台对违法车辆进行处理,对陈某祥(另案处理)提供的社会违章车辆记录进行销分处理,先后多次收受陈某祥的行贿款666297元。
据了解,郑云瑞最先在巫家坝机场附近做地铁保通员,地铁修好后,被安排到民航保安公司,随后被安排到云南省公安厅民用机场公安局交警支队执法办,专门负责处理社会违章车辆。根据工作需要,郑云瑞有权处理扣6分以下违章车辆。在处理违章记录时,她用交警的数字证书进入正式交警队六合一平台,对扣6分以下的违章车辆,她可以办到只交罚款,不用扣分。
陈某祥专门是负责搜集社会违章车辆信息,陈某祥与郑云瑞结识后,两人达成共识,每处理一条,陈某祥需要向郑云瑞交20元好处费,陈某祥每次搜集到违章车辆信息后,用微信将违章信息发给郑云瑞进行处理。每次处理后,陈某祥都会及时将好处费通过微信或者支付宝转账给郑云瑞。
处理一短时间后,郑云瑞觉得处理的价格低了,就提高到每处理一条收30元的好处费。陈某祥也同意了,对于陈某祥向车主收取多少好处费,郑云瑞就不太知情了。就这样,陈某祥和郑云瑞两人里应外合,在1年9个月时间里,郑云瑞先后多次收受陈某祥好处费共计666297元。
案发后,郑云瑞的家属积极退了全部涉案赃款。
公诉机关指控认为:郑云瑞利用处理违章车辆职务便利,收受陈某祥贿赂款共计666297元,其行为构成受贿罪。
针对公诉机关的指控事实和罪名,郑云瑞当庭表示认罪。
她说,平常收的这些钱,基本上用于个人日常开销。今年2月份,她觉得处理违章车辆销分,估计迟早会出事的,便向机场交警支队请求辞职。
郑云瑞离职后,还是有举报信向有关部门举报郑云瑞收钱销分的行为。办案机关带走郑云瑞时,她如实供述了自己收钱销分的违法行为。
法庭上,郑云瑞说,她经手销分车辆至少有几万条,这些受贿款又不是一次性转账的,涉及到违章条数太多,她都无法具体说清楚究竟收了多少好处费。最终,以法定查清认定的金额为准。
郑云瑞在作最后陈述说:“我很后悔,认罪认罚,也愿意交一些罚金,请求法庭从轻处罚,给我判一个缓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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