乘车时不要这样做,最高可判决死刑!2019法律
【案例】
今年3月份的一天,谭某准备乘坐一号线公交车回家,但是谭先生的家附近并没有该辆公交车的停靠站点。谭先生便走到公交车司机旁边,要求中途下车。
司机孙某拒绝了,说“公司有规定,不能随便停车,你想下车的话,等下一个站点下吧。”
谭某的火爆脾气一下子上来了,冲着孙某吼:“你让我下车!”
司机孙某为难的说:“真的不行”
谭某劈手一巴掌打在司机孙某头上,开始抢夺并转打方向盘,嘴里骂道:你停不停!你停不停!不停我打死你!”
失了控的公交车在乘客的惊叫声中一头撞到了人行道的树上。
万幸的是,没有撞到行人,车上的乘客们也只受到了惊吓,无人受伤。
车一停下,气愤的乘客便将谭某扭送到警察局。
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判几年?
以其他危险方法破坏工厂、矿场、油田、港口、河流、水源、仓库、住宅、森林、农场、谷场、牧场、重要管道、公共建筑物或者其他公私财产,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犯本罪,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危害公共安全罪的构成要件有哪些?
1、客体要件
该罪侵害的客体是公共安全,即不特定的多数人的生命、健康和重大公私财产安全及公共生产、生活安全。
其本质特征表现为不特定性,这类犯罪对其侵害的对象和可能造成的危害后果,事前往往无法预料和控制。如果行为人的犯罪行为所侵害的不是不特定的多数人的生命、健康或重大公私财产,而只是特定的个人或者特定的公私财产,则不构成危害公共安全罪。
2、客观要件
该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实施了各种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既可以表现为有作为也可以表现为不作为。由于危害公共安全行为的严重社会危害性,危害公共安全罪的行为既包括已经造成损害后果的行为,也包括虽未造成严重后果,却足以危害不特定的多数人的生命、健康和重大公私财产安全及公共生活安全的行为。因此,只要行为人的犯罪行为足以危害公共安全就构成犯罪。但是过失实施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必须造成严重危害后果才构成犯罪。
3、主体要件
该罪主体多数为一般主体,少数为特殊主体构成。此外,该类犯罪中有的犯罪可以由单位构成,有的犯罪只能由单位构成。凡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人均可成为该罪主体。
4、主观要件
该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犯罪的故意,包括直接故意和间接故意。所谓故意,就是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危害公共安全,有可能造成不特定的多数人伤亡或者公私财产的重大损失,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的发生。
来源:法律智囊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