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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一起!湖南数月连发3起未成年杀人案,是谁在纵容未成年犯罪?

法律人2023-08-12 08:03:500

据报道,1月15日,湖南又发生一起未成年杀人案,而这次矛盾仅是因为两人打球产生了矛盾。而这也是短短数月内,湖南发生的第三起未成年杀人案。

15日12时50分时许湖南娄底涟源市桥头河镇株木中学,一名12岁男孩被13岁同班同学杀害致死。16日,涟源市教育局回应,教育部门正在了解情况中。而当地警方也表示,案件正在处理中。

死者小贺

据死者家属的网帖显示,死者小贺今年12岁,株木新长村人,是涟源市桥头河镇株木中学的初一学生。事发当天是学校期末考试,孩子爷爷在当天早上把孩子送到学校,12时19分,家属接到学校称“孩子出事”的电话,孩子与同班13岁同学严某发生争执,随后被严某灵捅了几刀,因伤势严重小贺在送医途中死亡。

问及事故原因,据家属称,小贺和嫌疑人是在考试之后出来玩,两人在球场上为了打球就起了一点小矛盾,结果另外一个孩子回家拿了刀,一共拿了两把刀,然后回到学校将小贺捅伤了。

湖南沅江弑母案回顾

2018年12月2日晚,湖南沅江12岁男孩吴林(化名)因不满母亲管教太严,被打后心生怨恨将母亲用刀杀死。媒体从多渠道证实,吴某康因未到法定年龄,已被警方释放。其父表示,孩子被释放后本想送回学校,但遭到绝大多数家长强烈抵制,村里民愤太大,所以只能带着他待在宾馆,请求政府帮忙管教。

湖南衡阳锤杀双亲案

在湖南沅江弑母案发生不到一个月后,湖南衡阳又现未成年锤杀双亲案。2018年12月31日19时许,湖南省衡南县三塘镇学塘村发生一起命案。犯罪嫌疑人罗某(男)疑因家庭纠纷用钝器将其母亲谭某某、父亲罗某某击伤致死亡后,逃离现场。今年1月2日下午16时许,衡南警方在云南警方大力协助下,在云南大理将犯罪嫌疑人罗某抓获归案。经审讯,罗某对其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未成年杀人,这是我们想都不敢想的事情。在我们的眼里。孩子的世界不应该是单纯、善良、美好的吗?可短短数月,湖南连发三起未成年杀人案,全国为之骇然,本是为了保护未成年人的法律,此刻,却成为未成年犯罪的保护伞吗?到底是谁在纵容未成年犯罪?

法律在纵容未成年犯罪?

我国《刑法》规定,14周岁以上,对杀人、抢劫等严重刑事犯罪负刑事责任,14周岁以下是不承担刑事责任的。在之前两起案件中,吴某、罗某均被判处无罪,在有前面两案例的基础上杀害同学的严某也很可能被判无罪。但三名未成年行凶,真的只是因为有法律的保护才肆无忌惮不顾后果吗?

小编认为并非如此,导致未成年人犯罪的,并不是因为法律的保护。

吴某杀害母亲,是因为觉得母亲管教太严;罗某是因为父亲溺爱,母亲残疾而自身自卑;严某因为和同学打球产生矛盾而起歹意。

嫌疑人的这种畸形的心理,才是这一桩桩惨案后的深层次原因。未成年人的道德观、价值观、人生观都还不健全,很容易因为一时冲动引发悲剧,孩子三观的建设和心理健康是需要家长老师在日常生活中细心引导的。

先成人,后成才。如果父母老师只是一味地要求孩子的学习成绩,而忽视孩子人格品德的建立,最后培养出来的也不过是高学历犯罪。有复旦投毒案的前车之鉴,希望广大家长和老师也注重培育孩子在成长过程中的心理健康。

防范未成年人犯罪,大家又有什么看法和建议呢?欢迎在下方留言讨论。

来源 | 都市现场综合燃新闻、北京时间、民主与法制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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