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规:6种借款行为将严查,借出去钱不仅收不回来,还可能要坐牢
农民之间互相帮助是一个非常常见的事情,特别是借钱这种事,谁能不问别人借钱,谁没借钱给别人过呢?本来借钱这种事就是为了缓解一时之急,但是借款这事多了,就发现了其中很多的问题。
特别是经济越来越发达,民间借贷越来越频繁,一不小心就被套路了的情况也很多。国家为了保障正当的借贷关系,特出新规定,下面这6种借款行为要严查,借出去的钱不仅收不回来,还有可能要坐牢。
当然农民如果借钱碰上了这6种行为的,要知道这种行为是有问题的,甚至可能触犯刑法的规定。
①未经批准,向多人借款的
现在这种情况并不少见,大家都知道有资格向社会公众募集资金,吸收社会公众的财产的基本上就是银行这些机构,或者是经过国家主管部门批准的,可以吸收公众存款的其他机构,除此之外,没有任何机构有权向社会公众借款。
这里说的向社会公众吸收存款,主要指的是向社会的不特定的人员,如果只是向自己的亲戚朋友借款,即使量很大,也不会构成犯罪。这种构成的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一般就是承诺高利息,向社会上不特定的人员宣传,让人们把钱借给他,后来结果可想而知,你贪图的是被人的高利息,而别人贪图的是你的本金。
②以非法手段催款的
合法的借款受保护,催款当然可以,但是催款的手段要注意了,一不小心,钱没要回来,自己反而还构成刑事犯罪,要坐牢的。非法的催款手段主要包括拘禁、殴打、恐吓借款人。这些手段都是非法的,千万不能采纳这些手段催款。
③套取银行贷款转贷的
有的人利用自己能在银行贷款的便利,从银行套取资金,再高利转贷给其他人。如果经常性的以此为业,就会触犯刑法规定,构成高利转贷罪。所以遇到这样的专门放款的人,最好远离。
④向在校学生发放高利贷款的
这种现象现在已经酿成了很多的悲剧,在校学生缺乏辨别能力,因此特意出台新规定,向在校学生放高利贷的将被重点打击。
⑤以非法资金出借的
如果是挪用了公司的公款,或者利用自己经手款项的便利,将不属于自己的钱拿出去房贷,就会触犯别的犯罪。例如侵占罪,挪用公款罪等。
⑥套路贷
有很多人反映说自己遇到了套路贷,其实套路贷最常见于一些网络平台的借贷中,将利息预先从本金中扣除,例如本来说好的出借本金是一万元,年息24%,结果放款的时候将一年的利息2400元扣除,只给7600元。根据法律规定,预先扣除利息就视为出借的本金金额就是实际放款的金额,上述情况,其实出借本金只是7600元。
但是套路贷不可能这么简单,他将所有的手续都做的十分完备,虽然实际上你借款的数额并没有一万元,但是根据其做好的证据,完全可以确定出借本金是一万元,然后出借人还能通过合法的途径要回全部欠款家利息,这让很多人有苦难言。
来源: 法律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