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了!17岁少女遭开水灌喉,行凶者被判五年半,网友:太少了!
2018年6月27日上午,江苏扬州宝应17岁女孩小吴在家中遭一女子开水灌喉,全身多处烫伤,构成重伤二级,经全力抢救才脱离危险。近日,扬州宝应法院对此案一审宣判,行凶者徐秀美因故意伤害罪,被判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
时间回顾到27日上午,小吴一个人躺在家中床上玩手机,徐秀美进门假装聊天,却动起了歹意。据知情人介绍,徐秀美一面假意聊天,一面用水壶烧水。水烧好后就捆住小孩的脚,随后她用手一把卡住女孩的喉咙,一个水壶就对着嘴巴灌。小吴嘴巴遭开水烫后,嘴两边全部破了,身上也多处烫伤。
据小吴的母亲邱女士介绍,事发后,当地医护人员迅速赶到现场救治,她也从宝应县城赶了回来,在救护车上,女儿还能说话,断断续续地向她叙说了当时的情况。女孩说,她并不认识行凶妇女徐某,徐某还对她采取了其它暴力手段。而徐秀美如此残忍对待一个小女孩,竟是她认为小吴的母亲把她的老公拐走了。
对于行凶者徐某指责小吴妈妈跟其丈夫私奔的说法,邱女士予以否认,尽管邱女士否认跟徐某的丈夫有关系,但邱女士的丈夫告诉记者,他今年已经60岁,妻子还不到五十岁,两人结婚前,自己未婚,妻子曾有过一段失败的婚姻。后来,虽然两人有了孩子小吴,但妻子一直嫌弃他,小吴的父亲向记者证实徐某的确曾到他家来踩点……
6月28日晚7点,当地警方发布通告称,犯罪嫌疑人徐某与受害人吴某的母亲有矛盾,当天上午找上门理论,而吴某母亲不在家中,于是遂迁怒于吴某,将电水壶中的开水泼向受害人,致使受害人被严重烫伤。
案发后,徐秀美被警方抓获。经鉴定,小吴全身60%以上烫伤,头部、颈部、腿部受伤尤其严重,颈部气管已被切开,小吴全身多处烫伤,构成重伤二级,经全力抢救才脱离生命危险。
此前庭审中,被告徐秀美曾翻供避重就轻称,不知壶中是开水,警方当庭出示先关证据,有力的驳回了被告人的辩解。最终,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判处被告人徐秀美有期徒刑5年6个月。
对于法院岁行凶人徐秀美所判处的有期徒刑5年半,网友纷纷表示:判的太少了。
网友微刑辩表示:1.《刑法》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2.本案开水灌喉,手段可谓极其残忍,后果可谓极其严重。若按照“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应判处被告人十年有期徒刑以上。
网友gaofen526表示:裁判五年太短了,出来以后她应该还会继续。违法成本这么低,怎么能够遏制这么高的犯罪率?法律的制定者、执行者、维护者应该好好反思了!
网友路人游A表示:看到开水灌喉,我还以为应该至少要判个15年以上,结果就五年,搞笑。呼吸道及相关器官损伤,加上毁容,对一个孩子的影响不知道会有多大?难道法律不明白吗?
来源 | 都市现场综合江苏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