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私自给小三打款50万,被原配发现后要求撤回 法官:要还!
法律人2023-08-14 18:22:090阅
随着社会风气的开放、伦理观念的转变,同居作为婚姻关系之外的一种两性关系,在日常生活中已屡见不鲜。但由于已婚人士同第三人同居不受法律保护,所以很多司法实践也会受限,但其实这些都以保护合法婚姻为前提。保护合法婚姻关系,一直以来都是婚姻法的大前提。
和小三同居被发现
赵武和艳霞是一对走过快十五个年头的夫妻,由于赵武常年在外做生意,两人常常聚少离多。随着赵武在外生意越做越红火,在当地,有很多女士都对赵武投怀送抱,比较是离家比较远,有时候有很寂寞,很快,赵武就和当地一名叫蒂诗的女子开始了一段同居生活。
可世上没有不透风的墙,很多风言风语就传到了艳霞的耳朵里,一开始艳霞还不是很在意,毕竟赵武也是那么多年相濡以沫的夫妻了。但过了不久,又听说,赵武准备给外面的“小三”买房子了,这下,艳霞等不了了,主动摊了牌。
答应给小三“年龄损失费”
很快,在一大家子人的压力之下,赵武和蒂诗决定分手,可是,蒂诗觉得自己跟着赵武三年了,什么也没落下,太委屈了,就要求给50万元,算是这几年的“青春损失费”了。赵武也是个实在人,说由于被发现包养“小三”,家里的财政大权被艳霞收走了,自己实在是拿不出50万元,但是可以写一张欠条,等年后工程款收回来之后,就给蒂诗。这下,这个“协议”就定了下来。
年后,果然收到了一笔回款,可当艳霞去公司查账的时候,发现少了50万元,一番追问下,赵武承认是给了欠款,但是债主是蒂诗,这下,艳霞坐不住了,把蒂诗告上了法庭。
法院:要返还!
后经法院判决,由于赵武和蒂诗之前不存在借贷关系,而欠条背后是赵武给蒂诗的的“青春损失费”,所以,应当返还给予的50万元。
婚姻诚可贵,城市价更高。当我们遇到这样的情况时,一定要谨慎处理。要知道,法律是保护合法婚姻的。
来源:众和法律咨询
0000
评论列表
共(0)条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