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陆注册
39954

生而不养,男子拒绝赡养生母,网友:不养你是因果报应!

法律人2023-08-16 14:15:430

生而不养,男子拒绝赡养生母,网友:不养你是因果报应!

在早些年前,在很多农村人的观念中,家里多几个孩子不仅热闹,干活也能多个人手。或许是这种原因,一个家庭常常会生下好几个孩子,而这些家庭往往条件都比较困难,随之而来超生罚款无疑让这些家庭雪上加霜。

于是就有这样一种现象,爸妈生下孩子后却没有能力抚养,生完后直接遗弃给家中老人抚养,有的甚至给其他家庭收养,自己未负担子女抚养义务。等到孩子长大成年,父母不能继续工作生活困难时,又来要求被抱养的子女进行赡养。

“生而不养,凭什么要我给你钱?”面对眼前这个陌生的面孔,冯先生冷漠的回答道。

30多年前,王女士生下第三胎,而这个小儿子就是冯先生(化名)。超生的缘由让这个原本就不富裕的家庭更加拮据,于是不满一岁的冯先生就被父母送给了现在的养父养母。

此后30多年的时间,冯先生上了大学,在一线城市打拼有了自己的事业,对于自己曾今的亲生父母,早已不记得模样。

另一边,时隔多年后王女士的家庭依旧贫困,丈夫重病在床失去劳动力 ,两个儿子家庭生活也十分拮据,无力赡养王女士夫妇。于是,王女士想起自己这个三十多年前被送走的小儿子,现在条件不错,几经打听找到了冯先生认亲,希望发了财的小儿子,能够尽赡养的义务。

但冯先生并未多做回应,一直不接电话,并不打算帮王女士。

很多人好奇,冯先生对自己的亲生父母有赡养义务么?

对此我国法律已有规定,根据《婚姻法》第二十六条,国家保护合法的收养关系。养父母和养子女间的权利和义务,适用本法对父母子女关系的有关规定。养子女和生父母间的权利和义务,因收养关系的成立而消除。因此,冯先生在对养父母尽孝心的同时,可以不赡养他的亲生父母。但并非是因为他的生父母对他未尽到抚养义务,而是因为他和养父母之间的收养关系已建立了新的父母与子女的关系。

有网友说:生恩不如养恩大,不养你是因果报应!

来源:律师帮帮

0000
评论列表
共(0)条
热点
关注
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