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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务人跑路直接找担保人?法律规定:忽略这个步骤,钱要不回来!

法律人2023-08-26 10:39:180

民间借贷因其手续简单、条件低被大家接受、广泛使用;但是,也因此民间借贷存在很大的风险,多的是债主借了钱收不回来的情况;因此,现在基本上所有的大额民间借贷都会有担保人。民间借贷多是借条的形式,因为很多人对借贷关系中的陈程序和法律条例并不清楚,导致不仅有些借条无效、歧义;甚至导致一些违法讨债的行为。

担保人,顾名思义,就是担保借贷关系是靠谱的,在必要的时候会承担起债务人还款的义务。也因此,大家普遍对担保人有一种误解,觉得只要债务人逾期没有还钱,自己找担保人还钱就是天经地义的事情。

陈某与张某签订借贷合同,陈某因资金周转向张某借款20万,两者的老同学周某做了陈某的担保人。按照合同规定,一年内本息全还;眼看距离约定还款日期已经过了三个月了,这期间陈某的电话一直打不通,家里也一个人都找不到。债主张某开始担心钱要不回来了,因此找到周某还钱,声称周某是担保人,找不到债务人就只能找担保人了;周某拒绝为陈某还钱,债主张某甚至打砸周某的车,在周某家里闹事。

最终,张某向法院提出申请,要求强制执行担保人周某的财产用于还债,周某则拒绝履行担保责任;而法院则驳回了张某的请求!随即周某上诉,以张某违法讨债、打砸、恐吓的行为严重威胁到自己生命财产安全为由,要求张某赔偿自己的经济损失和精神损失;法院支持了周某的请求!债主张某钱还没要回来还倒赔了一笔钱。

因为我国法律规定了先诉抗辩权,先诉抗辩权就是指一般的担保人在债权人要求履行担保责任的时候,有权要求先就债务人的财产强制执行;当主借贷合同未经审判、仲裁或未强制执行,担保人可以拒绝承担担保责任。

也就是说,在本案中,债主张某因为没有找到债务人陈某,未经上述审判、仲裁;也未要求强制执行债务人的财产;而直接对担保人以非法的手段讨债,并且越过债务人直接要求强制执行担保人的做法是不合法的。只有在债主要求对债主强制执行财产,并且债务人财产强制执行后仍无法还债的情况下,债主才有权要求担保人承担担保责任,替债务人还债。

因此,大家要记住了,冤有头债有主,要讨债必须先找债务人,要求强制执行债务人的财产;不能一看到债务人跑路就找担保人的麻烦。民间借贷越来越常见,大家有备无患,千万不要以非法手段来讨债,当心钱要不回来,自己还承担法律责任。

来源:律师帮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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