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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这3种东西全部属于男方,女方一样都拿不走!婚姻法规定

法律人2023-08-26 16:48:540

一谈到离婚,就要涉及财产的分割,一般我们所能看到的财产分割的画面都是男士很谦让,充分照顾女方,但这只是电视剧上的画面。现实中很多离婚的夫妻都是为了一点财产争的不可开交,归根结底,都是因为太穷了。其实对于这些财产的分割,婚姻法上早有了规定,只是这些离婚的夫妻不知法,不懂法,更不会用法,婚姻法司法解释,自今年起,若夫妻离婚,离婚后这3种东西全部属于男方, 女方一样都拿不走。

一、《婚姻法》第18条规定了法定的夫妻个人财产。

第19条增加规定了夫妻双方约定属于个人所有的财产。第 18条规定:“第十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1)一方的婚前财产 (2)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3)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4)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二、男方的个人赔偿费

现在很多的男性朋友,为了能够多赚点钱,常常会从事一些高危职业,尤其是农村人。在从事这些职业的过程当中,很容易发生危险,进而对身体造成伤害。如果说出现了这样的情况,并且得到了医疗费或者是工伤补助金,那么这些钱全部都是归男方的,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三、男方婚前全款购买的房屋

不少的夫妻在离婚的时候矛盾的最大来源就是房屋的分割,毕竟现在房子的价值连年都在升高,谁也不想有所损失。不过新婚姻法当中规定,如果是男方婚前全款购买的房子,那么离婚的时候,这个房屋依然归男方所有,即便是房产证上有女方的名字,女方也不能分割。

四、男方继承的财产

在遗产继承当中,如果没有遗嘱,那么就按照法定的继承顺序来继承,但如果有遗嘱,则要按照遗嘱执行。如果男方父母去世之后留下的遗嘱,明确表示自己名下的房产归男方所有,那么这房子就不是夫妻的共同财产,离婚的时候女方没有权利分割。

来源:律师帮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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