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宪法与我》(八)
【宪法述评】从制宪权角度透视新中国宪法的发展
主权与宪法的关系是宪法学中的固有难题,背后隐藏的则是政治一元论和多元论之间的差异。新中国成立之后的制宪活动深刻反映了一种政治决定论的革命逻辑,并在1982年宪法之后凸显出这种政治逻辑与改革开放所产生的多元主义之间的冲突。在此背景下,保持以宪法为基础的法律系统的自主性是现代国家的宿命,“国家的生存”并不能成为“违宪”的根据,而恰恰应以宪法的生存为前提,因为在现代语境下,“民主”已成为国家的正当性基础,而只有宪法才能凸显出民主的真正意义。(来源:法治教育网)
【法条详解】《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二十四条 国家通过普及理想教育、道德教育、文化教育、纪律和法制教育,通过在城乡不同范围的群众中制定和执行各种守则、公约,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的建设。
国家提倡爱祖国、爱人民、爱劳动、爱科学、爱社会主义的公德,在人民中进行爱国主义、集体主义和国际主义、共产主义的教育,进行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教育,反对资本主义的、封建主义的和其他的腐朽思想。
[详解]本条是关于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规定。
根据本条的规定,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方式是:(1)推行“四有”教育。国家普及理想教育、道德教育、文化教育、纪律教育,提高公民思想道德、文化素养和纪律性。 (2)加强法制教育,培养公民的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法制教育的核心是加强宪法和法律的教育。(3)实行基层群众自治。通过在城乡不同范围的群众中制定和执行各种守则、公约,使基层群众实行自我教育、自我管理。(4)推行“五爱”教育。国家提倡爱祖国、爱人民、爱劳动、爱科学、爱社会主义的公德。(5)在人民中进行爱国主义、集体主义和国际主义、共产主义的教育。(6)对人民群众进行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教育,即马列主义教育,反对资本主义的、封建主义的和其他的腐朽思想。
【法律常识】宪法效力,是指宪法作为法律规范所发挥的约束力与强制力。宪法效力具有最高性与直接性,在整个法律体系中,宪法效力是最高的,不仅成为立法的基础,同时对立法行为以及依据宪法进行的各种行为产生直接的约束力。我国宪法效力适用于所有本国公民,不管该公民生活在国内还是国外。我国宪法效力还及于包括台湾在内的所有中国领土。
【涨知识】人民行使当家作主的权利,有两方面的途径。一个途径是,人民通过选举,产生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组成权力机关,代替人民行使各项权力。这实际是以代议制民主的方式行使当家作主权利。另一个途径是,人民依照法律规定,直接行使民主权利,管理国家和社会事务,既包含了代议制民主的途径,也包含了直接民主的途径。代议制民主与直接民主互相补充,构成了我国人民当家作主的全貌。
【法眼辣评】我国劳动者有休息的权利
[案情介绍]宏康集团是一家劳动密集型企业,主要生产电子元器件。2014 年下半年,受国内市场影响,宏康集团的订单量大增。为了完成这些订单,宏康不断给员工加码。所有工人每天除了完成八小时工作外,还必须加班三个小时。虽然有加班费,但很多员工仍然难以忍受如此高强度的体力劳动。星期天是宏康集团员工每周仅有的休息日。订单量增加后,这仅有的一天休息日也被取消。2014年10 月23 日,女工小利因连续上班二十多天猝死,引发员工罢工。24日,宏康集团员工打出“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者有休息的权利”的横幅,上街游行。当地劳动部门在查明情况后,责令宏康集团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职工休息、休假制度,并处以罚款。
[案例评析]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者有休息的权利。国家发展劳动者休息和休养的设施,规定职工的工作时间和休假制度。本则故事中,宏康集团无视劳动者的休息权,强制要求职工加班的做法违反了宪法规定。
【法律名言】
法律是社会习俗和思想的结晶。---[美]威尔逊
法律就是秩序,有好的法律才有好的秩序。——[古希腊] 亚里士多德
人类对于不公正的行为加以指责,并非因为他们愿意做出这种行为,而是惟恐自己会成为这种行为的牺牲者。——[古希腊]柏拉图
【笑破肚皮】
在街上,一辆自行车碰倒一个小男孩。小男孩的母亲告到法院,说她的孩子受了重伤。法官问:“伤到什么程度?” 母亲回答:“他的手现在只能举到下巴,再也上不去了。”孩子在旁边举举手,很吃力地才举到脖子,满脸痛苦表情。法官又问:“那么以前能举多高?”母亲说:“能举过头顶。” 孩子为了证明母亲的话,飞快地将手举过头顶,显出很轻松的样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