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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休假必须员工本人申请才有?2018法律规定:单位要自觉!

法律人2023-08-29 17:52:130

带薪年休假是企业员工的重要假期,除了法定假日外,大家最关注的就是年假了。一直以来,关于年假的说法很多,由于其具有灵活性,在给了员工和用人单位更多的自主选择的同时,也导致了部分员工的正常休假权益被侵害。

小许进入这家单位3年了,第一年没有年假,第二年递交年假申请后依法休到了年假,第三年由于单位扩大规模小许工作特别繁忙,事情一多小许就没有在这种节骨眼上提出申请休年假,而用人单位在这么忙的情况下也没有向小许提出不休年假补偿的问题。

春节之后终于忙完了一波,小许想起去年没有休的年假,向单位申请补休,却没有被批准,单位的理由是带薪年假跨年清空,过期作废。小许要求单位支付未休年假补偿也被拒绝,理由是小许自己没有提交申请,视为自动放弃年假。

为此,小许很不满,在过去的一年,工作一直排满满的,根本没有时间休年假,单位也没有为员工安排可以休年假的时间。两者的劳动纠纷一直闹上法院,如今,判决结果下来了,单位要不给小许补休年假,要不支付小许未休年假赔偿。

根据我国《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中第五条相关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根据生产工作的具体情况,结合员工本人意愿,统筹安排员工年休假。当因生产工作需要无法让员工正常享受年休假时,经员工本人同意后,可以在次年给员工补休年假,或者以三倍工资的标准支付员工未休年假补偿。

也就是说,用人单位是有义务为员工安排年休假的,员工本人没有提出休假申请,单位也应该统筹安排!绝对不能以员工本人没申请就视为自动放弃。

来源:律师帮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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