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派遣工权益不受保护?2018法律规定:这3大权力必须保障!
劳务派遣是一种常见的用工形式,劳动者在找工作时,经常就会有前辈提醒,签合同之前一定要明确自己到底是签的正式用工合同还是劳务派遣合同。
为什么这么说呢?因为在很多公司派遣工和正式工的待遇是天差地别的,正式工是指劳动者直接与工作的单位签劳动合同;而劳动派遣则是指单位将某一任务外包给第三方劳务公司,由劳务公司自己招人培训后派到工作岗位上来。
由于劳务派遣工与用人单位没有直接的劳动合同关系,因此很多单位不会注意保护派遣工的合法权益。实际上,根据《劳动法》的相关规定,虽然派遣工与正式工的用工形式不同,但派遣工还是有3大权益是受法律保护的,用人单位必须做到。
1、同工同酬权益:在以前,同工不同酬的现象尤其明显,有时候派遣工的工作还更多一些,但工资却还不及正式工。这是严重侵害劳动者权益的行为,劳动者付出劳动就应当获得合理同等报酬。在新劳动法中,对这种现象予以纠正,派遣工同工同酬受保护。
2、底薪保障权益:派遣工的工资由用人单位支付给劳务公司,再由劳务公司支付给劳动者,在劳务公司没有为劳动者分配到工作的时候,很多劳动者就像处于“失业”状态,没有工资收入。但是,法律规定在劳务公司与劳动者签订合同期间,即使劳动者没有派到工作,劳务公司也应该以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保。
3、参与工会权益:工会是一家合法的用人单位重要的组成,有劳动纠纷的时候首先就要由工会介入调解。但有的单位以不是正式工为由会剥夺派遣工参与工会的权益,致使派遣工对单位的不合理之处难以建议指正,让整个派遣工团队的合法利益都难以得到有力保护,减少了派遣工处理问题反应情况的渠道。
劳务派遣的用工形式本身是合法的,但由于很多单位对派遣工的合法权益的保护力度不够,使得派遣工的用工成本很低,用人单位越来越喜欢将项目外包。
法律有明确规定一家用人单位的劳务派遣工占比不得超过单位总人数的10%,这样才能使整个劳动市场正式工的占比在合理范围,保障广大劳动者的利益。
来源:律师帮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