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起,这笔钱再也不用还了!有欠这笔钱的人别还了!
法律人2023-08-30 09:41:290阅
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欠下的债用于家庭共同生活,自然属于夫妻共同债务,需要夫妻二人共同偿还。但在生活中,往往都会出现一系列的例外情况。
李琳和王力恋爱3年,结婚2年,感觉一直很好,但最近的一件事,却让原本幸福的生活变了样。
原来,王力在单位新招了一个实习生,两人的暧昧不已。加上实习生年轻貌美,又对王力崇拜有加,很快两人便开始了“秘密恋爱”。
本来和睦的夫妻二人,经常因为这件事吵架,李琳提出离婚却遭到了王力的拒绝,并表示再也不会和实习生有来往了。
想着自己肚子里还没出生的孩子,李琳决定忍一忍,看看王力的表现。
接下来的一段时间,王力的确老实了很多,李琳也决定原谅他了。
然而,接下来的事情却让李琳傻了眼。一位债主找上门来,要求李琳偿还王力欠下的13万元。
李琳看着欠债,瞬间明白了是自己丈夫和外遇一起肆意挥霍欠下的债,便拒绝偿还。
没想到养小三的钱,还要自己来偿还,这世道,简直太不公平了。
债主见李琳不愿还钱,便一纸诉状将她们夫妻二人告上了法院。
在法院,李琳也很冷静,向法官如实陈述了以下几点:
1、直到债主要上门,自己才知道这笔欠债的存在。
2、这笔欠债是丈夫用于外遇的,没有用作家庭共同生活,应当属于个人债务。
3、自己婚后经济独立,与丈夫感情并不好。
4、债主明知丈夫借钱是给小三的,还自愿借钱给他。
面对李琳的陈述,债主傻了眼。法院也驳回了债主的偿还强求。
同时,李琳以夫妻感情破裂且无修复可能要求法院判决解除自己和王力的婚姻,也得到了支持。
这种案例在生活中并不少见,但要注意一点,夫妻一方欠下的债,并不一定就是夫妻共同债务,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因此当自己莫名其妙摊上一大笔“夫妻债务”时,不要慌,而应该咨询专业律师。
来源:律师帮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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