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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法律最新:农村土地确权的最后一年,宅基地还属于你?

法律人2023-09-02 22:04:290

2018年是农村土地确权的最后一年,离农村宅基地确权工作结束还有不到半年时间,大家一定要抓紧时间确定产权。

一、这7类属于不能确权的农村宅基地!

1、存在归属争议和手续不全的宅基地。这种情况是暂时不予确权的,只有争议解决或补全手续后,政府才会按照法律规定给予确权

2、 违规占用农用地建设的房屋。非法占有耕地建房的“宅基地”,这种更不会给确权,还可能会被处罚,要求恢复耕地。

3、修建在农村规划范围外的房屋。各个地方都有农村居住区的规划区域,农民建房要在规划的区域内进行,否则政府部门是不予确权的。

4、改变宅基地使用用途的。农民申请的宅基地只能用来建造房屋居住,如果在自家宅基地修建厂房等用于经营的,也是不能确权的。

5、非法占用的宅基地。我国法律规定,农村实行一户一宅的规定,一户一宅外多出的宅基地,除符合分户条件与合法继承的,是不予确权的。

6、宅基地面积严重超标的,不予确权。

7、原宅基地未退还,又新审批的宅基地,不予确权。如果是新申请建造房屋,根据现行《土地法》的规定:必须将老的房屋宅基地退还给村集体,否则新的宅基地是不能确权的。如果想给新宅基地确权,也可以通过分户(父母与成年儿女分立户口)来确权。

二、这5类,可能会失去自己的宅基地!

1、已进城落户农民的房屋灭失的,宅基地收回。国家鼓励进城落户的农民自愿退出农房。不愿退出的不予勉强,还可拥有农房所有权,期限是房屋的自然存续期。也就是说在不翻修的前提下,房屋倒塌后予以回收。

2、农民在宅基地以外的其他农用土地上建房,未经城建规划局的许可的属于违章建筑,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报经原批准用地的人民政府批准,可以收回宅基地使用权。

3、户口已迁出,不属于本集体成员者,宅基地收回。房屋已经完成确权,因为其他原因将户口迁至其他集体经济组织的家庭,将不再拥有原宅基地使用权。但是,如果不属于原来集体经济组织的人在当初建造房屋有投入资金和劳动力的,那么仍具有房屋的所有权。房屋所有权人应将其房屋进行处置。

4、除继承和分居立户外,农户一户宅基地超过一处以上的。一户多宅的,要区分导致多宅现象的原由,区别对待,如果有合法理由的,能够都确权,如果无合法理由,必须坚决一户一宅,只能确权一处。

5、空闲或房屋坍塌、拆除两年以上未恢复使用的。根据《确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的若干规定》第五十二条的规定:“空闲或房屋坍塌、拆除两年以上未恢复使用的宅基地,不确定土地使用权。已经确定使用权的,由集体报经县级人民政府批准,注销其土地登记,土地由集体收回。”

看看你家宅基地属于哪种情况?一定要在今年内去确定!

来源:律师帮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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