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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法律最新:这5种宅基地将缴费使用,看看你家交不交钱?

法律人2023-09-03 23:21:390

城市的集中化,导致农村越来越多的空宅。虽然国家对农民特别照顾,但是照顾的范围一直在做规范调整,从2018年开始,宅基地并不是“真的”免费!超过面积或者不符合宅基地标准的将有偿使用!

首先,有两个硬性标准,不能违规建房和一宅多户。

1、违规建房。在33个改革试点区,对于农村房屋有明确的规定了,既保证村民住房权益,又严格管理村民建房行为。一般年龄满了20岁,属于落户当地的村民,可以按程序申请一处宅基地,保障了无房村民的住房权益。但是,农村房屋有严格的建筑面积和房屋高度等规定。例如,试点地区山东禹城,规定农房面积不能超过264平米,对于超出部分实行阶梯收取宅基地有偿使用费

2、一户多宅。农村宅基地免费供给于农民居住,实际上并不是真正意义上的“免费”。免费范围在于“一户一宅”。比如:对于与父母分户的家庭,如果儿女已经申请到了宅基地盖好新房子,就不能继承父母的房产了,不然就属于“一户多宅”。而对于“一户多宅”情况,目前仅有两种解决方案:拆除或者缴费使用。

以下5种情况,要收取宅基地有偿使用费:

1。虽然满足“一户一宅”,但面积超出当地规定。

2。属于“一户多宅”,超出当地分配宅基地面积部分。就是说,扣除当地规定的一宅面积标准外,其余部分需缴纳使用费。

3。外地人继承本村的宅基地。

4。本村户籍已迁出,但保留了宅基地的。

5。使用了宅基地范围外的坑塘、空地,要纳入有偿使用。

收费标准:

1。超出面积不大于100平米部分,按照每年每平米1元标准计费。

2。超出面积在100-150平米之间的,按照每年每平米3元标准计费。

3。超出面积大于150平米的,按照每年每平米5元标准计费。

注意,外村人继承本村宅基地,或者户口迁出但宅基地保留了,这两种情况要按实际占用面积,每年每平米2元标准缴费。

来源:律师帮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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