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一方偷藏私房钱,离婚时未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是否合法?
法律人2023-09-07 06:49:510阅
现实生活中,夫妻一方常有瞒着对方有自己”小金库“的情况,即偷存私房钱。
我们知道,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收入,为夫妻双方所共有的财产。
包括:工资、奖金,生产、经营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继承或赠与所得财产等等。
那么若夫妻一方向对方隐瞒自己的小金库,使双方离婚时,对方因不知情而失去对那部分财产的处分权,是否违法呢?
律师提醒,夫妻一方偷藏的私房钱,如来源符合法律对夫妻共同财产的规定,就应属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
那么离婚时,就应当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婚姻法》第47条规定:
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
离婚后,一方如发现另一方隐藏了私房钱,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诉讼时效为2年,从当事人发现之次日起计算。
来源: 罗爷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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