母亲只把钱给儿子,女儿拒赡养成被告?
法律人2023-09-08 09:45:480阅
我国《宪法》明确规定了“成年子女有赡养扶助父母的义务”。
对于赡养义务,我国《婚姻法》也有着明文规定:“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给赡养费的权利。”
同时,我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也指出了“赡养人应当使患病的老年人及时得到治疗和护理;对经济困难的老年人,应当提供医疗费用。”
单从法律角度来看,子女赡养父母是法定的、也是必须履行的义务。即便父母没有尽到抚养、教育的义务,即便父母没有公平、合理的分配财产,这些都不能成为拒绝赡养父母的理由。
并且,父母有处分自己财产的权利。子女赡养是法定的义务,这两者的“权利”与“义务”在法律上非完全对应关系。就好比“抚养子女是父母的义务,但子女也有处分自己独立财产的权利”一样,这两者的“权利”与“义务”也是不完全对应的。
来源:山西农业大学法律爱好者协会 闫美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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