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5类财产离婚时都不能平分了!2018婚姻法新规定,你知道多少?
离婚的原因有很多,很多时候不能简单的用一句简单的“感情不合”来概括,很多夫妻磕磕碰碰能走一辈子,也就是小打小闹,但如果婚姻中出现了出轨、家暴等严重影响夫妻感情的错误,消磨掉的不仅是感情,更可能让夫妻反目,导致离婚。
一方有重大过错,导致离婚,根据婚姻法无过错的一方可以要求对方支付离婚损害赔偿,更甚至是在分割财产是要求另一方少分或是不分财产。
《婚姻法》规定,离婚时,这5类财产不再平分了!
1、婚前个人财产
在新婚姻法实行以前,婚前个人所有的财产,在婚后由双方共同使用、经营、管理的,比如房屋、大型机械或其他价值较大的生产资料经过8年,贵重的生活资料经过4年,均可视为夫妻共同财产平分。但是新法实行以后,除有特殊约定外,所属权不再随时间变化,在离婚时也属个人所有。
2、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因遗嘱或赠与合同得到的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但是,如果遗嘱或赠与合同中明确给夫妻一方的,与另一方无关,那只能属于夫妻个人财产,与另一方无关了。
3、事故赔偿和补偿费用。
农民一般都在建筑工地上班,危险性极高,如果,男方在上班时候,发生意外,那工伤补偿费和医疗费都属于个人财产,还有军人的退伍费用,个人保险等,这些费用在离婚时,不被平分。
4、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例如:男方的剃须刀,女方的化妆品及双方的衣帽鞋等,均属于个人财产,离婚时,不予平分。
5、单方父辈祖辈财产。
夫妻财产是夫妻共同创收财产。而对于单方的父辈祖辈财产,即便继承于后代,但这并不是夫妻共同财产。这些财产离婚后也是不计入进行财产分割范围。
我国《婚姻法》第47条:“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来源:律师帮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