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最新,劳动合同约定了试用期?那这几点你得注意了!
法律人2023-09-12 09:38:170阅
注意点一:试用期限可以任意延长吗?
答案:否。《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注意点二:试用期可以单独约定吗?
答案:否。不少用人单位习惯先与职工签订“试用期合同”,并约定“试用期满或试用期内工作突出并经考核合格者,将在当月内与公司签订正式劳动合同,并享受正式员工待遇”。其中这种做法是违法的。
注意点三:职位调动后可再次约定试用期吗?
答案:否。1996年10月31日,原国家劳动部《关于实行劳动合同制度若干问题的通知》规定:“用人单位对工作岗位没有发生变化的同一劳动者只能试用一次。”长期以来很多单位就是按此规定操作的。
但是,《劳动合同法》实行一次试用期制度,第十九条明确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因为劳动合同不仅仅是岗位权利义务的约定,而是整个劳动关系存续期间的法律契约。
职工虽然工作岗位发生了变化,但是此前用人单位已经在实际工作中,对劳动者的精神状态、个人品质、工作能力等进行过考察,所以不能再在劳动合同中约定试用期。
来源:律师帮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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