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拿贷款车抵押“借钱” 男子骗了朋友6万元

法律人2023-09-12 17:56:400

林某贷款买了一辆汽车。由于还贷压力大,林某找到朋友李某,表示自己想借钱创业。林某隐瞒自己汽车已抵押于银行的事实,利用伪造的车辆行驶证、登记证书,以将该车抵押借款为由,骗取李某6万元钱。林某并没有创业,而是将6万元用于挥霍。事后知道真相的李某报了案,公安机关将林某抓获。

法院审理:法院认为,林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手段骗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侵犯了他人的财产权,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林某当庭自愿认罪,如实供述犯罪事实,可对其酌情从轻处罚。据此,依照《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第六十四条之规定,法院判决林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6万元;责令林某退赔被害人李某人民币6万元。

来源:滨海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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