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新婚姻法:以下有1点不通过的,办不了离婚证!
法律从来都不是约束人的,而是公民的道德底线。随着经济文化的飞速发展,越来越多的年轻人受到西方思想的冲击,对待婚姻的态度也显得很“宽容”,因此闪婚、闪离也成了家常便饭。在80、90年代,离婚这个词是比较新鲜的,但句=据不完全统计,去年离婚人口达830万人。
离婚的成本低,只需要去办理离婚手续就可以了,也有一些年轻的夫妻,因此生活中的一点小事就闹到离婚的地步。但不管是协议离婚还是诉讼离婚,都要走程序的,尤其根据最新婚姻法的相关规定,离婚也没有那么简单了,必须满足这些条件,缺一不可。
1、双方当事人属于合法登记的夫妻。
在办理离婚登记手续的时候,需要出示结婚证或者婚姻证明。在很多偏远的农村地区,会有一种错误的观点,认为办了酒席就是合法的夫妻了,因此并没有进行婚姻登记。在这种情况下,是不能通过办理离婚证来解除婚姻关系的。
2、离婚属于双方当事人的自愿行为
婚姻遵从个人自愿原则,任何受胁迫的婚姻,都不能被法律所认可。离婚的时候如果违反了任何一方当事人的意愿,便不得离婚。
3、双方当事人均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办理了结婚证,就有了法律层面上的婚姻关系。在民事法律中,只有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才能进行相应的民事法律行为。任何一方失去了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就不得进行离婚登记。
4、双方当事人对子女抚养以及财产问题进行了适当处理。孩子是婚姻的结晶,如果离婚时,就孩子的抚养问题不能得到解决,或者说双方意见不统一的,也是不能离婚的。
5、一方或双方当事人的户口是当地民政局的常住户口。这个就很简单了,如果两个人都不是常驻户口,是不能在当地民政局办理离婚登记的。
6、双方当事人必须同时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不得委托他人代理。离婚是双方当事人的事情,遵从自愿原则,如果一方当事人因故不能来民政局,都不能进行办理。
7、当事人提供的证件原件,必须是合法、完整、真实、有效。
以上就是办理离婚登记时应该满足的条件,缺一不可。如果想要离婚,首先就应该把相关的法律法规了解清楚,避免不必要的麻烦。
来源:律师帮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