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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女拒绝赡养80岁的老母亲,应该怎么办?

法律人2023-09-14 00:15:250

现实生活中,很多子女不赡养父母,传统的养儿防老也不尽如人意。子女在成年之后,如果不赡养父母,应该怎么办?今天我们来聊聊这个话题。

张大妈家住北京的昌平区,已有80岁高龄,生活难以自理。膝下的4个子女一直对张某的赡养问题及财产分配无法达成一致意见,对母亲的照顾也越来越少。

2014年2月25日,张大妈无奈之下来到村人民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

了解情况后,工作人员立即将老人及其子女召集到一起,从亲情层面进行感化、从法律层面进行调解,最终张大妈选择跟小儿子一起生活,由小儿子负担起赡养母亲的大部分义务,其财产将由小儿子继承,其他子女根据自己的实际条件和情形履行赡养母亲的义务。

我们知道,成年子女赡养年老的父母,这不仅是我国的传统美德,同时也是法律规定的义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二十一条第三款的规定:“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的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给赡养费的权利。”

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同时子女对父母也有赡养扶助义务。赡养是指子女在物质上和经济上为父母提供必要的生活条件;扶助则是指子女对父母在精神上和生活上的关心、帮助和照料。一切有经济能力的子女,对丧失劳动能力、无法维持生活的父母,都应予以赡养。

对不在一起生活的父母,应根据父母的实际生活需要和子女的负担能力,给付一定的赡养费用。

赡养费用一般不低于子女本人或当地的普通生活水平,有两个以上子女的,可依据不同的经济条件,共同负担赡养费用。

经济条件较好的子女应当自觉、主动地承担较大的责任。赡养人之间也可以就履行赡养义务签订协议,并征得老年人的同意。

本案中,张大妈现已80岁高龄,生活方面确实需要子女照料,尤其是精神上的照料,其子女应根据自己的实际条件和情形履行赡养母亲的义务。

来源:律师帮帮订阅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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