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婚姻法:父母为子女买房这3点要注意,不然房子白送人!
法律人2023-09-14 13:23:450阅
面对当前全国不断攀升的房价,为维护父母为子女购房的初衷和意愿、不侵害出资父母的利益,《婚姻法司法解释(三)》中规定“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子女名下的,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
针对这一内容,却有社会各界误读“父母为子女买房,儿媳或女婿没份”。那么,《婚姻法》关于父母为子女买房的相关规定是怎样的呢?
1、.婚后一方父母出全资为子女购买房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
我国婚姻法解释三第七条第一款规定: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由我国婚姻法解释第三的规定可知,此种情况下父母为子女购置的房产应认定为对自己子女个人的赠予,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2、避免登记在子女一方名下
很多父母出资给子女买房后都登记在了子女名下,但如果房屋能登记在父母与子女名下,是更利于保护父母的权益。如果在房屋购买时,房屋就登记在父母和子女的名下,父母和子女对房屋按份共有。因加名等对房屋的处置行为需要其他共有人的同意,就可以防止自己子女在未征得父母同意情况下擅自进行加名登记,从而保护父母及自己子女的合法权益。
3、使用银行转账方式为子女购房。
这种情况多出现在二手房交易中,二手房交易时,父母出资应直接银行转账给房屋出卖人,避免使用现金。父母为购房出资了,就要证明钱是父母出的,银行转账是最好的证明,直接交付现金在证明出资时证明难度很高。
来源:律师帮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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