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最新婚姻法:这4类人的婚姻不被法律认可,结了也是白结!
这个世界上,每个人都渴望拥有一段幸福美满的婚姻,婚姻更是被誉为“人生头等大事”。然而在偏远一些的农村地区,人们对婚姻法的规定不是很了解,认为只要办了酒席,两个人生活在一起,就是合法的夫妻了。然而,自1994年2月1日以后,婚姻法便规定只有去民政局进行了婚姻登记,才能算是夫妻。
婚姻意味着责任,如果不能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来,不仅会给自己的婚姻关系制造麻烦,还会影响到工作和生活。根据2018婚姻法新规,有四类人结婚了也是白结,因为不被法律认可。
我国现行《婚姻法》第10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第一,重婚的;第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第三,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第四,未达到法定婚龄的。
1、重婚的
重婚是指有配偶的人又与他人登记结婚的违法行为。其中,有配偶的人又与他人登记结婚,构成法律上的重婚;虽未结婚登记,但又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构成事实上的重婚。无论是法律上的重婚,还是事实上的重婚,均属无效。
2、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
禁止结婚的亲属是指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是指出自同一祖父母和外祖父母的直系血亲之外的血亲,无论辈分是否相同,都禁止结婚。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结婚主要是表兄弟姐妹结婚。
3、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
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有两个要件:(1)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医学上认为不应该结婚的疾病是指精神方面的疾病和重大不治的传染性疾病或遗传性疾病。(2)婚后尚未治愈。即指结婚时尚未治愈。
4、未达到法定婚龄的
未达到法定婚龄的是指结婚时未达到法律规定的最低结婚年龄。我国婚姻法规定男不得早于22周岁,女不得早于20周岁。
以上四种人即使结婚了,也是不被法律认可的。我们说,婚姻是神圣的,因此在决定开始婚姻关系之前,一定要了解相关的法律法规。
来源:律师帮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