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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议离婚”的注意事项

法律人2023-09-16 05:00:530

协议离婚又称登记离婚,我国《婚姻法》中称作双方自愿离婚,指婚姻关系因双方当事人的合意而解除的离婚方式。协议离婚与诉讼离婚相比具备如下特点:1、程序简易、便捷。2、离婚协议易于当事人自觉遵守和履行。3、避免了诉讼,缓解了婚姻当事人的仇视和敌对。那么签订协议的时候应该注意哪些方面呢?


一、夫妻协议离婚的条件

协议离婚,应符合《婚姻法》、《婚姻登记管理条例》规定的下列五个条件:

1、申请协议离婚的双方当事人必须是办理过结婚登记的合法婚姻关系当事人。

2、申请协议离婚的双方当事人应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3、协议离婚申请书是申请离婚双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思的表示,并承担法律后果

4、申请登记协议离婚的双方当事人就家庭共同财产、债权、债务及子女的抚养或对生活困难一方的帮助达成协议,并自觉履行这种承诺。

5、协议离婚双方必须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共同提出登记离婚申请。


二、协议离婚的注意事项

1. 最重要的就是“孩子抚养费”问题。

一般来说,没有特别约定的话,抚养费往往比较笼统。如果最后执行不了对抚养方和子女往往有失公平。

教育费和医疗费我们无法准确预料,只有实际发生时才能确定具体多少,而且物价在不断上涨,所以双方在约定抚养费的时候可以规定的更具体一些。比如每月什么时候付,付多少,而且可以约定这笔费用随着生活水平不断提高而不断递增。

2. 夫妻债务、财产问题

(1) 婚内借款。按照《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十六条 夫妻之间订立借款协议,以夫妻共同财产出借给一方从事个人经营活动或用于其他个人事务的,应视为双方约定处分夫妻共同财产的行为,离婚时可按照借款协议的约定处理。一定要在协议中写明。

(2) 共同财产分割。这种情况下一定要表述明白。最好不要出现:“各自名下的财产归各自所有”的意思就是离婚以后针对此部分不能再次要求分割,这种表述对经济上相对弱势的一方来说比较吃亏。如果在离婚协议中有没有分割的财产,根据《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18条规定:离婚后,一方以尚有夫妻共同财产未处理为由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分割的,经审查该财产确属离婚时未涉及的夫妻共同财产,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分割。


三、 离婚协议的效力问题

离婚协议要在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后才发生效力,因此即使是经过公证的离婚协议也是不发生效力的,如果一方当事人时候不认可,也不能作为诉讼离婚的裁判依据,只是法官的一个参考倾向。


协议离婚省时、省力,避免了双方再见是仇人的尴尬。但协议离婚后,因履行协议、再次分割财产而引发的争议也屡见不鲜,因此一份完善的《离婚协议书》就显得至关重要了。大家一定要注意以上几点,合理地维护好自己的合法权益。

来源:北京百恩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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