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小常识:开车门引发的交通事故责任应如何划分?
法律人2023-09-29 15:30:000阅
在这个汽车遍地跑的时代里,我问你你会开车门吗?你也许会不屑的看向我,“怎么可能不会?”但是,你掌握了安全的开车门的方式了吗?随着电动车数量的飞速增长,占用机动车道的现象时有发生,并且车速普遍较快。开车门的方式不对很可能会造成机动车躲避不及,从而发生交通事故。
那么如果发生这类交通事故,责任应如何划分呢?
1、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63条第(四)项的规定,机动车在道路上临时停车,车辆停稳前不得开车门和上下人员,开关车门不得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这也就意味着,如果存在违规停车的现象,司机及乘客就需要负全责。
2、 司机有提醒的义务。营运车辆停车下客前和过程中,驾驶人都有确保安全和提醒的义务。如果未履行义务,驾驶人需要承担主要责任。同时开车门乘客也有一定的观察周边环境的义务。因此,司机承担主要责任,乘客同时承担一定的责任。
3、 如果乘客不顾司机劝阻强行开车门造成的事故,乘客要承担主要责任。
因此,为了安全行车,防止不必要的安全隐患和损失,我们每一个人在开车门时一定要多注意,提前看好后方有无行人或车通过!
来源丨山西农业大学法律爱好者协会 郭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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