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务人没钱还债,怎么办?
欠债还钱是天经地义的事情,但还是有很多人不守信誉,欠钱不还。这个时候,找法网小编一般会建议大家去起诉。如果,债务人无力还款,还要去起诉吗?
起诉一个一无所有的债务人,是不是毫无意义呢?
不是的,债务人没有钱,起诉还是有好处的:
1、确认债权,以免过了诉讼时效
知道了债务人没钱还债,就不要账,不起诉。这样的话,时间久了,债务人有钱了,很可能就不认账了。
更重要的是,不及时申报债权,一旦过了诉讼时效,哪天债务人有钱了,不想还账。我们再去起诉,就会丧失胜诉权,辛苦钱也就彻底要不回来了。
2、制定出可行的还款方案
如果胜诉了,申请执行后,法院会查清债务人的财产状况。确定债务人真的没有钱后(这也能一定程度上清楚债务人是否转移了财产),法院会出面调解,制定出双方都能接受的、可操作的还款方案和还款日期。
3、及时监控债务人的财产状况
申请执行后,就算本次执行结束了,债务人也没有财产还账。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严格规范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的规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后的五年内,执行法院应当每六个月通过网络执行查控系统查询一次被执行人的财产,并将查询结果告知申请执行人。
也就是说,在执行程序结束后的5年内,执行法院有义务每隔6个月就调查一次债务人的财产状况。
另外,执行程序结束后,我们发现债务人有新的财产,可以申请恢复执行,恢复执行不受申请执行时效期间的限制。
支招:债务人没钱还债,怎么办?
1、可以征得债权人的同意或者人民法院裁决,分期支付债务
债务应当清偿。暂时无力偿还的,经债权人同意或者人民法院裁决,可以由债务人分期偿还。有能力偿还拒不偿还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强制偿还。
由此可见,债务人必须偿还债务是肯定的,但目前社会上债务得不到偿还有两种情况,一种是无力偿还,另一种是有能力而拒不偿还。
如果是无力偿还的,经债权人的同意或者人民法院裁决,可以分期支付债务。
2、债权人有权申请强制执行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六条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
也就是说债务人不履行裁判,不还款的,那么债权人就可以申请强制执行,在债务的范围内,债务人有多少财产可供执行,债权人就拿多少。
3、如果是企业的话,要申请破产,进行破产清算
破产是指当债务人的全部资产不以清偿到期债务时,债权人通过一定程序将债务人的全部资产供其平均补偿,从而使债务人免除不能清偿的其他债务,并由法院宣告破产解散。
来源:遇事找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