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陆注册
53926

家暴离婚损害赔偿

法律人2023-10-01 23:01:220

针对家庭暴力离婚的,婚姻法规定受害一方可以要求离婚损害赔偿?

依据我国婚姻法及其司法解释规定,因家庭暴力导致离婚案件,无过错方可以要求有过错一方进行赔偿,原告在离婚的诉讼请求中应提出要求,法院才会根据当地生活水平和被告的过错程度判决被告赔偿相应的数额。

在实践中,受暴方对离婚损害赔偿的诉求量很大,但最后法院认定为家暴的情况并不多。因为家庭暴力发生在家庭成员内部,具有隐蔽性,受暴方要在法庭上证明受到家庭暴力侵害,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

对于家庭暴力行为的认定,应从主观过错、伤害行为、伤害后果的程度等方面进行综合判断。

首先,施暴方主观上具有过错。即施暴方事实暴力行为在主观上具有明确的目的性和故意性,过失的情形应予排除。

其次,具有伤害行为。家庭暴力的类型一般有三种,包括身体暴力、精神暴力和性暴力,家庭暴力的伤害指的是施暴方对受暴方实施了侵犯其人身、精神或性方面的强暴行为,在客观上既可以是积极的行为也可能是消极的作为。

再次,伤害行为必须达到一定程度。可以从两个方面判断:一是在程度上达到轻微伤;二是在时间上具有延续性,比如一年以内事实家庭暴力行为达到三次以上。由于轻微伤是形式领域法医学鉴定上的一个概念,这就要求受暴方在受到家庭暴力伤害后积极保留证据,如报警、验伤等,以便证明对方的伤害已经达到家庭暴力的程度。

离婚后,有的施暴方并不知悔改,仍然经常骚扰受暴方,再次向受暴方实施暴力行为。受暴方应向当地公安机关报案,施暴行为致使受暴方构成轻伤以上伤害后果的,施暴方应承担刑事责任,受暴方同时还可以要求施暴方给予民事赔偿。达不到轻伤及其以上标注的施暴方不承担刑事责任,但要承担民事责任或收到公安机关的行政处罚,如罚款、拘留等。

0000
评论列表
共(0)条
热点
关注
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