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第一美女毒贩”方晓红覆灭记
“前车之鉴,后事之师。”前人的经历,前人的失败,后人应该从中吸取教训。避免再犯同样的错误,然而总有人左耳进右耳出,不顾前人用生命总结出来的教训。毅然决然的踏上同样的路,等到没有无法回头才知道后悔,就比如说广州“第一美女毒贩”方晓红:抱着试一试的心态吸毒,结果走上了违法犯罪的不归路,终至被判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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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晓红,1973年生于贵州省开阳县,一个落后的小县城。由于封建思想,也是家庭条件实在不好,她连初中都没毕业便不得不辍学。在家待了一段时间,随后出去打工,文化程度不高。所能从事的工作非常有限,凭借着姣好的面容进入一家歌舞厅工作,期间结识了一个姓周的小混混。当时的她年纪小,不懂事,被周某稍一撩拨便动了心。
可这个男人并不能给她很好的未来,整日无所事事,养活自己都很艰难。就算这样,还要给方晓红惹事,因为她跟别人跳舞出醋意大发。将对方打残,结果导致自己锒铛入狱,方晓红也失去了这份工作。无奈之下前往省城谋生,在贵阳结识了几个社会青年,原本计划用“放鸽子”的方式骗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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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成想对方是来真的,以五千元的价格将她卖给安徽省五河县一偏僻山村的光棍张某为妻,随后没了踪影。意识到自己被骗了,方晓红苦熬三年,才找到机会逃回老家。本来回到老家的她有重新开始新生活的机会,方晓红因为出众的容貌在相亲市场很受欢迎,跟一个大学刚毕业的工商干部订了婚。
如果说当时方晓红老老实实的结婚,或许也不会有后来的事了,然而她没有。在结婚前夕,想着周某到底是初恋,她去监狱探望了周某。周某却威胁说:“你马上跟他退婚,不然,就不给你好下场,到广州去,做“鸡”也比嫁人强。”周某就是因为把人打残了进的监狱,所以哪怕只是一句威胁,也足以震慑方晓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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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仓促解除婚约,离家奔赴浙江,1995年成为浙江慈溪一家夜总会的歌手。同时被一个姓费的老板和一个姓周的老板包养,没想到的是太有钱,被住在隔壁的贩毒夫妇给盯上了。趁周老板前往唐山发展,费某移情别恋,方晓红伤心失意之际。哄骗她吸食毒品,说只是试一试不会有什么问题,一两回不会上瘾的。
吸毒的害处,方晓红很清楚,四处都有因为吸食毒品倾家荡产、家破人亡的案例。但她还是没能经受住诱惑,一则实在伤心,二则太过自信。却不想这一吸就上了瘾,一年的时间就烧掉了17.8万元,不过她最后走上贩毒之路并非是因为吸毒。而是为了女儿,兜兜转转,方晓红跟一个大她十岁的男人王某结了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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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某因为抢劫判过刑,跟她是半斤八两,都不会计较彼此的过去。她以为自己遇到了真爱,以为终于找到了一个可以依靠的男人,婚后还生育了一个可爱的女儿。可就在结婚两年后,方晓红突然发现王某出轨了,这让她有些心灰意冷。唯一的念想就是女儿,她希望给女儿一个幸福的未来,希望给她更好的物质条件。
其实方晓红虽然是这样说,但更多的还是因为她内心的贪念,有一个毒贩母亲那才是毁了孩子。一旦真相曝光,孩子的经济不仅得不到保障,还可能因母亲被人非议。要知道毒品那是害人的东西,一个毒贩,不知道毁在她手里的人、家庭有多少。方晓红不可能不清楚这点,却还是走上了这条路,至2002年11月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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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前后分七次从广东购买了900克海洛因卖给瘾君子,毒品的危害性太大,所以我国对毒品向来是严令禁止的。无论是走私、贩卖、运输、制造还是持有、包庇,无论数量多少皆应追究刑事责任予以刑事处罚。根据《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条: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不满二百克、海洛因或甲基苯丙胺不到十克,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鸦片两百克以上、海洛因或甲基苯丙胺十克以上不满五十克,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如果有条文情形之一,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其中第一条便是鸦片一千克以上、海洛因或甲基苯丙胺五十克以上或其他毒品数量大的,方晓红运输贩卖的量,早就超过了这个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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足以判处她十几次死刑了,不出意外,方晓红落网后被判处死刑立即执行。人生的最后关头,她显得格外平静,利用最后的时间写下一份万言“忏悔书”。回忆自己短暂的人生,反思自己走过的错路,希望女儿能学好。2004年6月25日,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方晓红被押赴刑场执行死刑。这天清晨8时许,她换上了白色的上衣:“要清清白白地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