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回顾:2010年,广东一桩婚外恋引发的悲剧
2010年11月13日,湘潭县公安局接到群众报警,称谭家山镇新泉村一个茶树丛间发现了一具无名女尸。接案后,民警立即赶往现场调查,无名女尸躺在一个曾经烧瓦的坑洞里。衣服被撩开,裤子被扒下,似乎生前遭受过侵犯。头部有钝器伤痕,脖子上也有多处掐痕,经过法医鉴定死因为外力致机械性窒息死亡。
女子是被人谋杀的,因为她被发现时的状态,警方一度以为是J杀。不过怀疑终究只是怀疑,还得有确凿证据,当务之急是先查出死者的身份。这一查就为难了,围观群众都表示不认识她,事发地周边多个村组的干部也表示自己村里没这么个人。难道死者不是湘潭县的?而是外地人?为查明尸源,警方公布了死者身份信息,并刊印了《协查通报》在附近村逐户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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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网络社会还不发达的当时,这是收集线索最好的办法,果然很快有了回应。离案发地4.5公里的农民老胡表示,在那天早上六点钟,他儿子小胡发现有一男一女驾驶着一辆银白色小轿车。
停在他们家门前的池塘边洗车,并鬼鬼祟祟的丢弃了车上的一些物品,就在这一过程中。眼力好的小胡惊讶发现,他们之所以要洗车是因为车上有大量血迹,鲜红的血与银白的车形成明显对比。
也正是因为这一异常,小胡印象格外深刻,还将车牌号粤S6Vxxx刻在了一块石头上。中午吃饭时闲聊,小胡跟父亲提到了早上看到的奇怪现象,所以老胡一看到协查通报就想到了这件事。在小胡的带领下,专案组民警找到了那对可疑男女丢弃的物品,除去车踏垫之外。大多为女性用品,衣服、包包,在包里发现了一张购车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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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主是一个叫刘某兰的女性,车辆的车牌号与小胡所记车牌号一致,那对男女为何连购车协议都给丢了?他们的车上又为何有血迹?经技术对比确认,躺在坑洞的无名女尸就是刘某兰,也就是说那一男一女开的车其实是她的。刘某兰,时年39岁,广东省东莞市人。人是广东的,车也是广东的,那刘某兰怎么会死在湘潭?
刘某兰家有75岁的母亲和四个兄弟姐妹,十几岁就离家外出闯荡,跟家里人关系疏远。这几年多在广东顺德等地工作,几乎断绝了和家里人的联系,家里人对她的婚姻、工作、生活情况知之甚少。就连她从事什么工作都不知道,不过家里人知道她谈了个叫“阿燕”的男友,阿燕似乎是个在广东打工的四川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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几经查证,最终确定11月10日这辆车从东莞出发的时候,车上坐了一男两女。一名女性为刘某兰,男性为敬海燕,其实他是刘某兰的丈夫。另一名女性身份暂不可知,刘某兰身死湘潭,杀害刘某兰、清洗血迹的搞不好就是他们两个。沿着107国道以及京港澳高速公路两线追踪,最终在湖北省潜江市汉江油田一小区内,将两人抓捕归案。
面对警方甩出来的铁证,他们解释不清,只好如实供述了犯罪事实。原来车上的另一个女人竟然是敬海燕的情人龙冬梅,而对于这一点,刘某兰并不知道。2008年2月,四川籍打工仔敬海燕为刘某兰家做装修业务,同样有过一段失败婚姻的两人家境大为不同。敬海燕以帮别人装修为生,做一单是一单,收入极其不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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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某兰则完全不同,凭借多年打拼以及离婚分得的财产,她即使不工作也能过上优渥的生活。这让敬海燕十分羡慕,随即在相处中凭借同样离过婚,博得了刘某兰的芳心。两个人很快成了男女朋友、步入婚姻殿堂,好不容易走到一起,半路夫妻更应该珍惜来之不易的幸福。但敬海燕提起这段婚姻,却只有厌烦,他抱怨刘某兰在婚前婚后就像是两个人。
婚前善解人意,婚后得理不饶人,导致他连一个男人基本的尊严都没有。如果说真觉得过不下去了,大可以直接离婚,为什么非得要以剥夺生命这种残忍方式?敬海燕称是因为自己已经离过一次婚,从情理上无法接受第二次婚姻失败,刘某兰又一提离婚就打人。刘某兰是否如此难以查证,可从一些细节来看,这些或许只是敬海燕为自己罪行找的借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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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喜新厌旧,有了年轻貌美的情人,却又不甘放弃刘某兰的钱。2009年,敬海燕在珠海打工期间,结识了以出卖身体为生的失足女龙冬梅。两人勾搭成奸,浓情蜜意时,想要长久厮守。但如果离婚,敬海燕所能分到的财产寥寥无几,毕竟刘某兰的钱大多是婚前财产。他又有出轨行为,如果让刘某兰知道了,搞不好一分钱都得不到。
于是为了能两全其美,敬海燕与龙冬梅商议后,决定设计杀害刘某兰再结婚。他谎称不想在广东打工,要回老家,刘某兰相信了。他说龙冬梅是同乡,刚好也要回去,不如让她搭个便车。刘某兰相信了,结果惨死途中,从这点来看她的性格绝不是敬海燕所说的凶暴、独断。死无对证,死人不会说话,往往活人说什么就是什么。
不管敬海燕所说真假,出轨、当小三本就是违法行为,原《婚姻法》第二条:实行一夫一妻的婚姻制度。第三条:禁止重婚。禁止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敬海燕不仅背叛了家庭,还因为自己的私欲动手杀人,任何公民的生命都受法律保护。明知自己的行为会造成他人死亡的危害后果,并希望或放任这种结果的发生,主观上有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故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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构成故意杀人罪,《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故意杀人罪】: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虽然说《全国法院维护农村稳定刑事审判工作座谈会纪要》写有:因婚姻家庭、邻里纠纷等民间矛盾激化引发的故意杀人犯罪,适用死刑一定要十分慎重。
但在此案中,敬海燕、龙冬梅的作案目的十分卑劣,犯罪情节特别恶劣。故法院经审理后决定判处敬海燕死刑立即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二审维持原判。直至被判死刑,敬海燕对杀害刘某兰一事仍不知错,只是感慨不能再孝敬母亲、抚养儿子。最后在母亲的教育下,决定死前最后做点善事化解罪行,即捐献遗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