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太原“黑老大”李满林的罪恶发迹史
李满林,诨号“三马虎”,上世纪八九十年代在太原黑道称霸一方。1968年3月17日,他生于太原一户普通家庭,家里的条件算得上不错。父亲是一家公营企业的小干部,原指望着儿子能跟自己一样找个铁饭碗,衣食无忧的度过一生。谁知父亲一辈子老实巴交,生出的儿子却是个无恶不作的黑老大,他并不甘于走上父亲安排好的路。
从小就喜欢惹是生非,逃学旷课、打架斗殴,好的不学专学坏的。是附近有名的小霸王,在这种情况下,他读到初中便辍学了。不过也并未听从家里所说找一份正经工作,他所向往的是武侠小说里写的血色江湖,崇拜的是下手狠辣的黑手党。这注定了他要踏入违法犯罪的深渊,1986年12月,年仅18岁的李满林在KTV里因一点小争执将他人砍死。
由于年纪小,他只被判了两年有期徒刑,两年的劳教并未能让他有所悔悟。反倒让他觉得就是要在监狱里待一阵,才能算得上是道上的人,并且他在监狱里认识了不少“志趣相投”的同道中人。出狱后,李满林恍若一匹脱了缰的野马,犯罪越发肆无忌惮。笼络了一批刑满释放人员、社会闲散人员,比如说任忠义、张海默、刘富平,组成了以他为首的黑恶势力组织。
开始了盘踞太原黑道十余年的血腥生活,1991年,李满林与一好友在太原开化寺附近某饭店吃饭。跟郭某全发生了口角,两人互不相让,郭某全没想到自己惹上的是一个黑老大。当晚,李满林便纠集了范根文、任忠义等人,持枪奔着郭某全家去。郭某全得知了消息提前离开,可惜还是没能躲过一劫,他躲了足足半个月。
意识到这样躲下去也不是办法,向李满全认错,求他放过自己一家。谁知李满全一点也不领情,直接砰砰两枪打向郭某全的左右腿,使其无法逃跑。仍不解气,又命手下人一拥而上,乱砍至郭某全失血过多身亡。这还仅仅是郭某全犯罪生涯的冰山一角,让他彻底名声大噪的,是1993年的“大观园”事件。
事情的起因是李满林的得力干将吴铁虎去某宾馆召集人开赌,宾馆的这群人是“小四毛”任爱军的黑道同伙,平时也是嚣张惯了的。任爱军也不将李满林放在眼里,知道是他的人,还把人给绑了痛打一顿。最后诈了几千元才肯罢手,一开始因为任爱军兵强马壮,李满林选择了隐忍。谁知1993年2月,李满林的另一心腹张海默,又被任爱军打了。
这下是忍无可忍,决心报复,1993年2月9日收到消息在“大观园”澡堂发现了任爱军等人。立即召集人收拾家伙直奔“大观园”,双方在澡堂内展开了激烈的枪战,任爱军猝不及防。被打了个正着,杜大忠丧命,任晓峰重伤。至此,李满林一战成名,太原黑道无人不知无人不晓。不过他的好日子,也有到头的一天,2001年12月7日被太原市公安局刑拘。
有组织地以暴力、威胁或其他手段,进行违法犯罪活动,故意非法损害他人身体健康。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随意殴打、骚扰他人,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违反管理规定,非法持有、私藏枪支弹药,称霸一方。欺压、残害群众,严重破坏当地经济、社会生活秩序,李满林等人的行为已构成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故意伤害、寻衅滋事、非法持有枪支等罪。
《刑法》第二百九十四条: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没收财产;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第二百九十三条:多次寻衅滋事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
第一百二十八条:非法持有、私藏枪支、弹药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数罪并罚,决定判处李满林死刑立即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罚金人民币八百万元。判处任忠义、刘富平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各处罚金两千元。判处张海默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判处剩余24人有期徒刑不等。
显然,李满林没有想到自己会被判处极刑,得知后便崩溃了。或许是不甘心,或许是想立功,他愤怒的咬出了那把藏在自己身后多年的保护伞——邵建伟。有意思的是,邵建伟在被起诉之前,也同样毫不留情的供出了侯伍杰。而侯伍杰被双规和逮捕后,又陆续交代出收受其他人礼品的犯罪事实,由此牵出更多的贪赃枉法者......
当然,这一系列的连锁反应,李满林是没法知道了。虽然说他检举揭发了邵建伟,但不足以从轻处罚,二审驳回上诉维持原判。2005年12月20日,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遵照最高人民法院授权、山西省高院核准签发的执行死刑命令,将李满林押赴刑场执行枪决。随着一声枪响,结束了他罪恶的一生,嚣张猖狂一时的李满林黑恶势力团伙就此覆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