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实 男子结婚16年,怀疑仨女儿非亲生做亲子鉴定,结果让他崩溃
人是高级动物,拥有着高智商,与普通动物最大的不同在于不受单纯的欲望支配。倘若一个人连自己的欲望都不能克制,又与畜生有何区别?然而有些人不仅控制不住自己的欲望,毫无道德底线,甚至对于自己的行为还有一套歪理。就比如说前不久,在江西发生的那起震碎三观的闹剧:结婚十六年,三女儿都非亲生的,妻子对此反而振振有词......
陈先生是江西上饶人,他跟妻子已经结婚十六年了,两人是在省城里打工认识的。当时妻子只是刚进厂的新员工,因为业务还不熟练,工作总是会出现一些错误。陈先生恰好是她那条流水线上的组长,为人热心肠,看她屡屡出错也没有直接责骂。而是耐心的帮助她,自然而然的,女方对他产生了好感。
显然她是个比较大胆活泼的女性,生出爱意后没有憋在心里,直接展开了追求。男追女隔座山,女追男隔层纱,很快两个人就走到了一起。发展为情侣关系,没多久女方说自己怀孕了。虽然奇怪做了避孕措施,为什么还会怀孕,但即将当父亲的惊喜冲淡了这份怀疑。陈先生毫不犹豫的选择了跟她领证结婚,两人正式成为夫妻,该厂不允许办公室恋情。
因为这件事,他们双双被辞退,不过这对新婚夫妇沉浸在结婚生子的喜悦中。对此倒也不太在意,被辞之后直接回到了老家,小县城的生活比较安逸。正好让妻子养胎,何况陈先生的能力并不差,回到老家也找了一份不错的工作。此后夫妻俩又接连生下两个女儿,县城的物价不高,可养育三个孩子比较不容易的。
好在三个女儿都比较乖巧,每天下班回家看到她们天真的笑脸,再苦再累都觉得值。就这样,他们夫妻俩携手走过了十六年,然而突然发生的一件事打破了这种平静幸福的日子。先是妻子突然提出要出去打工,不管陈先生怎么阻拦都不听,接着跟朋友聊天时。不知情的朋友打趣说:“家里的大房子装不下,你和嫂子还要去酒店开房啊?”
一听这话,陈先生顿时愣住了,他从来没跟妻子去酒店开过房啊!立即追问谁跟谁,好友意识到自己可能说错话了,胡乱应付说看错了看错了。但这番话给陈先生提了个醒,他意识到妻子突然提出外出打工可能没那么简单,搞不好是外边有人了。悄悄在手机上做了定位,3月1日晚,他发现说跟朋友逛街的妻子定位竟然在宾馆。
立即前往该宾馆捉奸,因为不知道房号,在外边苦苦等了几个小时。才看见妻子跟一个陌生男人神态亲昵的下楼,夫妻俩是大吵一架,事情到此并未结束。陈先生突然又想起以前没在意的那些疑点,做了避孕措施还是怀孕了,小女儿的怀上日期似乎也对不上。这些年,有不少亲朋邻居调侃说女儿不像他,该不会......
为确定自己心里的猜想,主要还是为了不当冤大头,陈先生带着三个女儿去做了亲子鉴定。结果让他又惊又怒,三个孩子都跟他没有血缘关系,不是他亲生的!也就是说,十六年的婚姻生活,他都活在欺骗中!更让陈先生心碎的是,当他把亲子鉴定甩在妻子脸上,质问她为什么要这样对自己的时候。
妻子不仅毫无愧疚,反倒振振有词:“换位思考,孩子叫了你十六年爸爸还做亲子鉴定,你还有人性吗?”、“我不认为我出轨,血缘关系那么重要吗?别人没有能力生的不是照样抱吗”、“我跟了你十几年,为什么你生不了?”听了这话,陈先生寒心不已,他万没想到跟自己一起生活了十六年之久的妻子竟然还是这样的人。
目前陈先生已经直接向法院提出了离婚诉讼申请,在他已经有亲子鉴定的情况下,如果女方拒绝做亲子鉴定。是要承担对其不利的法律后果的,法院会倾向于陈先生已经完成举证责任,由此推定他跟三个孩子不存在亲生父女关系。那么女方在婚内出轨,生育非男方亲生子女并有意隐瞒事实,在婚姻中具有过错。
陈先生可以提起离婚诉讼要求女方少分或者不分财产,同时请求离婚损害赔偿,并要求女方赔偿子女抚养费用。《民法典》第1079条,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第1087:财产分割将按照照顾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第1091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二)与他人同居;(三)实施家庭暴力;(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五)有其他重大过错。在这起案件中,妻子的行为显然已经符合,她欺骗陈先生十六年。
让陈先生抚育三个非自己亲生的孩子,给陈先生带来了极大的精神伤害,他要求赔偿理所应当。另外由于陈先生跟三个女儿并无亲子关系,抚养三个女儿并不是他的义务,他是在受欺骗的情况下抚养的。
那么陈先生可以拿出多年以来支付的抚养金额进行举证,要求女方返还抚养费,或由法院酌情裁判应赔偿的抚养费。除去以上这些,陈先生为查清事实真相所支出的费用,也是可以提交鉴定发票要求对方支付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