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土皇帝”陈鸿志落网记:骗贷600亿坐拥341套房,最终获死刑
2018年7月21日晚,山西省公安厅联合长治市公安局同时出警,动用数百警力包围凌志集团旗下的吕梁市柳林县煤炭大酒店。与此同时,在凌志集团董事长陈鸿志老家柳林县孟门镇,警方也展开了抓捕行动。阵仗之大令人骇然,陆陆续续几十人被带上了警车,曾经风光无限的陈鸿志手腕上也多了一副手铐。两个小时后,抓捕行动宣告结束,围观的人们议论纷纷。
也不怪人们如此震惊,要知道陈鸿志可是柳林首富,在当地是无人不知无人不晓。案发前,他展示给世人的一面完全是光鲜亮丽的——优秀企业家,成功人士,寒门贵子,慈善家。陈鸿志,1975年11月4日生于山西省柳林县孟门镇李家塔村,父亲是一名铁匠。家里的条件并不是很好,受限于家庭贫苦,也是他自己不喜欢读书。
早早便辍了学,后来参军当了武警,1998年退伍。九十年代末,正值风云际会之时,陈鸿志便下海经了商。白手起家创建“星火石料厂”,扩建后改名星火建材有限公司,在外人看来他的发家之路那是一帆风顺。从石料厂赚得第一桶金,此后借着这桶金将业务扩大,2003年注册柳州燎原商贸有限公司。开始涉足煤炭业,光这一年,就承包了五座煤矿。
2005年正式组建山西凌志能源投资集团公司,期间又接连承包了三座煤矿,到2009年已经是柳林人人皆知的“首富”。评价柳林当地的煤焦资产布局,南边的半壁江山归邢利斌,北边的半壁江山归陈鸿志。可想其势力范围有多广,最盛时手持4座主体煤矿、4座洗煤厂。另外还有1座综合购物商厦、1座五星级酒店、1座大型印刷厂、1个占地1152亩的生态园。
投资动辄上亿,一举一动都受人们关注,是不折不扣的风云人物。事业有成,慈善方面也颇令人称道,案发前一个月还因投身乡村建设造福百姓被外界盛赞积德行善。然而事实上这只是陈鸿志给外界展露的表象,光鲜亮丽的背后满是肮脏。陈鸿志所拥有的一切,都是靠欺压残害无辜群众,采取违法犯罪手段打击对手而来。
陈鸿志涉足煤炭业时,是煤炭业最盛的时候,众多煤炭老板斗争十分激烈。他能脱颖而出成为胜者,那是因为动用了特殊手段,他花重金笼络了一批社会闲散人员、刑满释放人员作为打手。但凡有不顺他意的,断路、决水、放火等暴力手段无所不用其极,不达目的不罢休。2007年10月,陈鸿志为得到薛某汉等人的煤矿,假借修路之名将通往该矿的路挖断。
导致该煤矿的煤没办法往外运,拖了许久,薛某汉不得不停产将煤矿低价卖给陈鸿志。就算这样,他依然不罢休,12月30日下午薛某汉与王某珠以及司机高某平去麻塔则煤矿验煤。高某平返程遭到陈鸿志团伙数十人围堵殴打,下手过重导致高某平死亡,其团伙若无其事的将高某平尸体丢下三十多米深的鸿沟。
2017年9月16日晚,因为惦记着柳林县孟门镇穆家坡村房屋底下的煤矿,陈鸿志带着几百人冲进村里。围住各个出入口,不准人出入,强制性的将村民带出家门。指使人用挖掘机强行推倒了房子,村民们眼看着自己的家没了,村子成了一片废墟。以上这两件事,还仅仅是陈鸿志作恶的冰山一角,他真可谓是个罪行累累的恶魔。
经查明,从2005年开始,陈鸿志以经营的企业为依托开始实施违法犯罪活动。2006年底正式形成以他为首的黑恶势力组织,以商养黑、以黑护商,专干故意伤害、强迫交易、非法采矿等违法犯罪活动。至2018年案发,作案百余起,犯罪事实91起、违法事实27起。其中故意伤害6起,导致1人死亡,8人轻伤。
而他通过这些违法犯罪活动越界盗采相邻企业煤炭资源总量价值高达40亿余元,并长期通过虚构合同及发票等手段,骗取多家银行贷款近600亿元。他在北京等地拥有房产341处,总面积达25万多平方米,价值达50多亿元。严重破坏当地经济、生活秩序,构成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罪、故意伤害罪、强迫交易罪、非法拘禁罪等共计18项罪名。
《刑法》第二百九十四条: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没收财产;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第二百二十六条:强迫交易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第二百三十八条: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具有殴打、侮辱情节的,从重处罚。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数罪并罚,最终主犯陈鸿志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当然,陈鸿志能如此嚣张猖狂,不仅仅是因为他养了一批打手。还因为他的背后有保护伞,早在犯罪之初,陈鸿志便以贿赂等方式给自己找了保护伞。又以贿选、暴力威胁等手段,控制了以孟门镇为主的柳林县西北片多个乡镇的农村选举,导致其煤矿所涉及村庄的主要管理者大多是他的代言人或利益共同体。
随着陈鸿志罪行的揭露,这些人干的丑事也相继被曝光,得到了他们应有的惩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