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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女黑老大”蒋玉芬的罪恶发迹史

法律人2023-06-03 22:52:590

在安徽省池州市,蒋玉芬这个名字对当地人来说可谓是如雷贯耳,有些人知道她是因为成功女企业家这个名号。有些人知道她却是因为女黑老大这个身份,蒋玉芬,是个不折不扣的双面人。表面上她开着出租车公司,是个正经商人,实际上背地里一直在从事着违法犯罪活动。其财富的原始积累大部分都是靠作恶而来,今天便来说说蒋玉芬究竟是如何走上这条路的。

1965年5月,蒋玉芬生于安徽省池州市一个普通家庭,父亲靠经商为生。也是因为这个原因,她很小便从父亲那儿学到一本生意经,可惜的是学来却完全变了味。一开始她走的也是诚信做生意的老路,2000年注册了一家出租车公司,因为眼光独到发展得不错。短短数月就有了一百多辆出租车,其实这个时候,她所能赚到的钱还是不少的。

假若长久稳定发展下去,将来的生意也不会差,无奈人心不足蛇吞象。虽然在外人看来,她赚到的并不少,但在她看来却还远远不够。她希望能有一个更快赚钱的方法,2009年初,蒋玉芬找到了这个方法。当时有一个姓郑的男人看到她打出去的广告,说是只要交十万元,就可以包揽全部业务。想着这是个长久生意,郑某狠狠心,变卖家产凑足了十万。

然而让他没有想到的是,钱给了,事情却没有照办。几个月过去,蒋玉芬那儿一点动静也没有,更不见出租车的影子。郑某怎么甘心十万元打了水漂,那可是他全家的积蓄了,遂找上门理论。结果只拿到一辆价值五万元的二手车,其余费用也不包括在内,需要郑某自己另外交钱。这跟当初说的完全是两回事,郑某气恼之下,将蒋玉芬告上法庭。

蒋玉芬不得不退了两万元,这件事本来就是她的错,说话不算话。没想到的是她并不认为是自己的错,反倒放下狠话:“你不要忘了,你就是个臭开车的。”起初,郑某没有把这件事当回事,谁知一个月后有人把他的车砸得稀巴烂。这件事是蒋玉芬干的,不仅如此,她还让人威胁郑某:“你再去法院告我啊?我可不是吃素的......”

被威胁一通,郑某算是看清了蒋玉芬的本质,选择了忍气吞声。可没想到,这让蒋玉芬看到了其中的商机,没多久她开始在当地召集各种街头小混混和刚出狱的闲散人员。打着保安部的名义养在出租车公司名下,干的却是高利贷生意,这高利贷还未必被人知道。童某找她借了三万元,借的时候说是每月三分钱利息,结果蒋玉芬暗中更改协议提到一毛。

导致童某每月要支付三千元的利息,还不上或者不愿还?那蒋玉芬就会派出手底下的“保安队”,日日跟着童某以及家人,动辄拳打脚踢。逼得他不得不还,但还了,并不代表蒋玉芬会放过他。等他把三万元及利息还了,蒋玉芬又会说利息增多了,于是童某因为三万元还了好几年债务。竟滚到了二十五万元,童某差点被逼疯,为求解脱提出一次性支付十几万元。

意思是这莫名其妙的债我认了,惹不起总躲得起吧,万没想到的是蒋玉芬还是不肯放过他。忍无可忍,童某报了警,此时恰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比蒋玉芬更大的罪恶团伙都无所遁形,何况是她,很快蒋玉芬这些年的罪行便被查了个一清二楚。从2011年11月到2019年三月,他们在池州地区以及周边乡镇,通过一系列非法索债行为敛财。

前后勒索金额高达一千多万,导致许多借款人、担保人及其家属无家可归,甚至出现心理疾病扬言要自杀。严重影响了当地经济和社会生活秩序,造成极其恶劣的社会影响,2019年12月25日青阳县人民检察院就该黑社会团伙提起公诉。有组织地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称霸一方为非作为,欺压残害群众。

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被害人使用实施恐吓、威胁或要挟的方法非法占用被害人公私财物,对被害人使用欺骗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在公共场所无事生非、起哄闹事,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蒋玉芬等人的行为已构成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敲诈勒索、诈骗、寻衅滋事等11项罪名。

《刑法》第二百九十四条: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没收财产;第二百七十四条:,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第二百六十六条:诈骗公私财物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第二百九十三条: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寻衅滋事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数罪并罚,主犯蒋玉芬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十五年,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其余16名团伙根据罪行轻重不等,分别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六个月至一年五个月不等,并处罚金不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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