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顾 女子抛夫弃子,患病后哭求丈夫拿钱,丈夫:找拐跑你的男人
33岁的小芳哭着找上记者,前不久她在朋友钱某家中居住的时候,突然晕倒。送去医院一查发现是急性胰腺炎,这病光是治疗就要花掉好几万,后续还得吃药、复诊、保养。前前后后下来的钱可不是一个小数字,钱某替她支付了入院所需的一万多元,就表示自己已经仁至义尽了。再多的钱,他也没办法给了,让小芳去找家里人要。
谁知当小芳找上门时,结婚多年的丈夫、养父母以及亲生父母都无情拒绝了她,丈夫熊某生还破口大骂她这是活该。眼看着自己的病因为没有钱即将终止治疗,小芳无奈找上了节目组,希望节目组能帮忙调解让丈夫拿钱。乍一听,不免感慨小芳丈夫真是无情,记者遂找上他。结果发现他不愿给是有原因的,熊某生直言:“怎么不去找拐跑你的男人?”
原来夫妻俩是不合已久,两人结婚后育有三个孩子,熊某生为一家人生计四处奔波。留下小芳在家当全职主妇,她的主要任务是照顾好三个孩子就行,可小芳却并不把心思放在孩子身上。只知道吃喝玩乐,常常为了打牌,随意买些泡面糊弄孩子。泡面对正在长身体的孩子来说毫无营养,有时候操作不慎,还很容易烫伤。
熊某生发现后曾劝过妻子,但这并未能唤醒小芳,她依然是我行我素。光是不管孩子也就罢了,最过分的是她不知是太过贪玩,还是因为丈夫不在家感到空虚寂寞。竟找了情人,她开头所说的朋友钱某,其实是一个单身的异性朋友。两个人之间的关系也绝不仅仅是朋友那么简单,为了这个钱某,小芳抛妻弃子也要跟他住在一起。
钱某对小芳也可以说是还不错,买礼物买衣服发红包毫不手软,每月给她两千元作为开支。有哪个普通朋友会不顾家庭住在一起?有哪个朋友会无缘无故出手这么大方?还是异性朋友,对此,小芳的养父母及亲生父母都劝过她。让她安心跟熊某生过日子,不要搞那些有的没的,无奈她并不将丈夫、养父母、亲生父母的劝告放在心上。
执意搬了出去跟钱某一起住,直到她突然患病,钱某认为她的病是个无底洞。立即跟她撇清了关系,她没有办法,才想到回来找丈夫。但熊某生已经被她伤透了心,怎么还肯拿钱?所以无论记者如何劝和,他都表示自己不可能出钱,她要离婚就离婚!当初跑的时候没想他跟孩子,生病了想起他,不知病好了是不是又跑回去找情人?
从法律的角度来说,如果两个人还是夫妻关系,那么熊某生拿钱给小芳治病是必要的法律义务。《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九条:夫妻有相互扶养的义务。需要扶养的一方,在另一方不履行扶养义务时,有要求其给付扶养费的权利。哪怕小芳被判家庭在先,当然,熊某生也可以直接干脆的提出离婚。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小芳不顾丈夫的劝阻,执意搬去跟她的“好朋友”钱某居住,孤男寡女住在一起干些什么不言而喻。摆明了是背叛家庭,倘若他们当时对外以夫妻名义共同居住,搞不好还构成重婚罪。所以显然是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熊某生提出离婚应当准予,要是再狠心一点。
他还可以小芳出轨为名,要一笔离婚损害赔偿,第一千零九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二)与他人同居;(三)实施家庭暴力;
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孟子·公孙丑》里写道:“天作孽,犹可违;自作孽,不可活。”自己造成的罪孽,无处可逃,这是因果循环。这起案件也是如此,小芳当初为了一时的新鲜与刺激抛夫弃子,令人不耻。也难怪说病重无钱救治时,无论丈夫还是亲生父母又或养父母不愿拿钱,到这一步都是她自作自受。怪不得别人,如果不是她背叛家庭在先,熊某生未必会这么心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