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重庆男子杀妻沉江后被抓,岳母召集3000人求情:他是好人
2010年5月7日,长江航运公安局重庆分局接到报案,有渔民在江津区长江流域的江畔浅滩发现了一具女尸。江中出现尸体,既可能是失足溺亡也可能是杀人弃尸,警方迅速赶往现场调查。当尸体捞上来后,当即确定这是一起恶性杀人案,因为死者浑身赤裸。被一床红底白花的被子包着,手脚被白布条捆绑,头上套着几个塑料袋。

头部有伤,胸腹部也有创口,身上还绑着一根巨大的石柱。凶手残忍至极,显然就是要她死亡,并希望借石柱的重力沉尸来掩盖罪行。但没想到尸体一路飘去了浅滩,最终还是被人发现了,要想查出凶手还是得先查明尸源。法医鉴定死者的死亡时间已超过一个星期,年龄大约是三十五岁左右,可警方并未找到对得上的失踪人口。
不知因何原因,死者家属没有报警,警方只能转向尸体身上的种种证据。被子、白布条都是普通款式,想要通过这个查出身份很难,不过那根石柱倒是起到了关键作用。这个石柱是用来计算公里路程的路桩,凶手应该是就地取材,找到路桩的原有位置就能缩小案发现场范围。没多久,通过上报的信息确定路桩属于綦河公路,第五天找到丢失的路段。

有了大致范围,接下来的调查就容易了,一面摸排走访一面发布寻尸启示。很快确定死者为彭某玲,年龄、失踪时间、样貌特征都对得上,其母也确定那就是她女儿。当然,保险起见还是做了一次DNA比对,这才确定女尸就是彭某玲。彭某玲虽然已经是一个十五岁孩子的母亲了,但还是比较贪玩,所以家里人对她的失踪并没有怀疑。
警方找上门来才知道,她竟然在一周前就已经遇害,那么究竟还是谁杀害了她?原本怀疑是彭某玲的现任男友谢某奎,两个人日日黏在一起,他却在彭某玲死亡后失踪了。有很大嫌疑,可彭大娘否定了这个猜测,表示自己知道凶手是谁。因为包裹彭某玲的那床红底白花被单是她妹妹亲手做的,而她送给了女儿女婿,准确来说是前女婿。

两人离婚后被单留在了前夫家,得到这条重要线索,警方对袁某华展开了调查。结果发现袁某华家中一个农用机器,提手被白布条捆绑着,白布条的材质以及打结方式跟彭某玲尸体上的一模一样。袁某华落网后,没有辩解,如实供述了杀害前妻的犯罪事实。让人意想不到的是,面对袁某华的落网,受害者母亲彭大娘反而说了一句:“我希望他早点回来。”
第二天,在她的带头下,全村三千多人为袁某华签了联名请愿信。信是为他求情,希望能从轻处罚,这就有些诡异了。死者家属不仅不责骂杀人凶手,反倒是为他写请愿信?这是为什么?原来袁某华是村里公认的好男人,不抽烟不喝酒,没有不良嗜好。性格温和,跟谁都是笑脸相迎,在村里从未跟人红过脸结过仇。还十分勤快,白天开摩托车,晚上干木工活。

对前妻彭某玲更是好得让全村女人都羡慕,不仅勤恳工作还包了所有的家务活,对彭某玲的母亲彭大娘那更是孝顺如亲母。然而可惜的是,面对这样一个好男人,彭某玲却不珍惜。平日里好吃懒做,热衷打扮、沉迷打牌、花钱大手大脚,这些也就罢了。最关键的是私生活混乱,跟村里多个男人有着不清不楚的关系,就连其女都知道她跟道士开房。
对此,袁某华选择无条件包容,他实在是太爱彭某玲了。不管她是否出轨,不管她离婚是为了情人,只好她能过得开心就好。村民们提出,彭某玲跟别的男人出去鬼混的钱,都是他报销的。既然这样爱她,那为何又痛下杀手呢?原因是谢某奎,袁某华觉得只要彭某玲能找个真心疼爱她的男人,离婚他也不在意。

问题是彭某玲偏偏选择了最不靠谱的谢某奎,这人不仅没有正当职业,还是个瘾君子。跟着他,彭某玲的生活可想而知,所以袁某华是坚决反对。无奈坠入爱河的彭某玲铁了心,不仅跟定谢某奎,还要求袁某华供养两人以及两人的孩子:“将来我跟谢某奎生了孩子,孩子跟你姓,就说是你跟我生的。”
这就让袁某华忍无可忍了,2010年4月30日晚,他第一次对这个自己深爱的女人发火。彭某玲如何能忍受一直逆来顺受的前夫对自己发脾气,立即还嘴,甚至开始动手。她不知道老实人发起火来更为可怕,争执间,失去理智的袁某华杀害了彭某玲。村民们想到他以往的好,以及彭某玲的“恶”,才出具了那份请愿书。

但不管如何,袁某华的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此案判处结果并未公布,不过这儿要说明一点,彭大娘以受害者家属身份出具的刑事谅解书有酌定从轻效力。
村民们的联名请愿书,却并不具备法律效力,只是法院量刑时的一个参考。从彭大娘的谅解以及此案系婚恋纠纷引发的故意杀人犯罪,被害人对矛盾激化又有过错行为,应当还是会从轻或减轻处罚的。至少不会被判处死刑,其量刑应该在无期徒刑、十年有期徒刑之间。其实某种程度上来说,是袁某华过度的纵容,才养得彭某玲的毫无道德底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