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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女黑老大”潘某珠的罪恶发迹史

法律人2023-06-05 05:18:461

“我太害怕他们了,一直在外面打工不敢回平果”、“因为他们频繁追债,我不得已把工作辞了,丈夫也跟我离婚”、“我为了还钱只能卖血,跟女朋友也分手了,至今没有结婚”。这是面对侦查机关搜集罪证时,受害者们的控诉,而那个迫害他们的正是以广西“女黑老大”潘某珠为首的黑社会性质犯罪团伙。

他们以拉湖边沉溺、砍手脚威胁,以逼迫喝艾滋病毒血水恐吓,伴随拘禁、殴打、捆绑、持砍刀、开电棒等方式催收高利贷。无所不用其极,这些年的罪行简直是触目惊心,从2011年开始潘某珠利用佳利商滙所为依托开始在平果民间大规模放贷。她有门路,手头持有大量现金,借贷拿到手的时间总是比别人要快。

因而不少人被吸引借贷,但问题是借贷时有多么痛快,还贷时就有多么受折磨。首先潘某珠借贷的利率高得离谱,不到一年的时间就可能涨至双倍。利息跟本金差不多,甚至要超过本金,就拿2014年4月方某的借贷来说。他借了六万元,等还的时候却成了14.5万元。稍微迟些还,或是不想还,还不上。

那所面临的就是惨无人道的折磨,潘某珠人长得漂亮,却是个心如蛇蝎之辈。她在实施高利放贷暴力催债的过程中,发展组织和吸收刑满释放人员、社会闲散人员,逐渐形成了一个黑社会性质组织。该组织所有收入由潘某珠统一管理,利润由其统一分配,在长期的违法犯罪活动中形成了听从她指令的组织纪律。

因而组织内部成员甚至称潘某珠为“老大”、“武则天”,当然,他们这群不法之徒之所以会甘心听这个女人的话并不是因为她漂亮。也不是因为她给的钱多,最重要的是,潘某珠背后有保护伞。而潘某珠这个人也够狠毒,方某还不上钱,潘某珠便亲自纠集下属索债。将其强行带去佳利商滙所,使用暴力手段威胁其还钱,扇巴掌、殴打、威胁,方某被折磨得没办法。

他前后被非法拘禁约120个小时,殴打、威胁无数次,不得不签订一张14.5万元的借据。2011年5月,潘某多向潘某珠借款5万元,因为无力偿还高额利息隐遁。潘某珠团伙便前往其担保人家中,强行进屋搜查,并对担保人年迈的母亲及妻子恐吓。得知潘某多有个爷爷,不顾其年迈病危,仍强行进入家中搜查。

不仅催收高利贷,潘某珠还无事生贷,仗着势力强行敲诈勒索。2011年,李某吉找她借了三万元,无法按照规定还款,潘某珠便将其告上法庭。李某吉败诉,找哥哥、家人赔偿了全部借款,可潘某珠依然不放过他。继续采用各种暴力、威胁等手段逼着担保人陆某还款,让陆某这个担保人也不得不平白承担了7.5万元,潘某珠这才罢休。

但她再嚣张,背后的保护伞再大,也会有被揪出来的一天。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展开后,立即有受害者写了举报信,潘某珠的罪行被公之于众。经检察机关查明,潘某珠称霸平果的这些年,实施敲诈勒索9次、非法拘禁15次、非法入侵住宅2次。从2011年到2019年,实施高利贷违法犯罪金额高达1037.7万元,获利金额达895.47万元。

仗着底下一众打手,仗着背后的保护伞,潘某珠这些年带着以她为首的犯罪团伙是无恶不作。祸害百姓,危害一方,社会影响极其恶劣。通过实施违法犯罪活动攫取非法利益,严重破坏了当地的社会、经济、生活秩序,其行为已构成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组织罪、非法拘禁罪、敲诈勒索罪、非法侵入住宅罪等多项罪名。

《刑法》第二百九十四条: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没收财产;第二百三十八条:非法拘禁他人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具有殴打、侮辱情节的,从重处罚。

第二百七十四条: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第二百四十五条:非法搜查他人身体、住宅,或者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2021年4月20日,此案在右江区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十三名犯罪嫌疑人被控诉犯有以上罪行。由于此案涉案人员比较多,案情也比较复杂,法庭择期作出宣判。后续判处结果暂不可知,但相信法律是公平正义的,潘某珠等人会为他们的罪行付出相应的代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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